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政策性保障投资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配网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政策性保障投资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其他事宜 | //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 | 评标办法 | |||||
1 | ****001 | 配网施工标段 |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政策性保障投资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供电用电工程;电力线路工程 | ****.00 | 鄂尔多斯市 | 合同签订-****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②近年(2022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投标文件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为准) ②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③承诺中标后,在工程项目所在旗区**** ④承诺施工人员在施工服务期间具备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证明。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办理指南可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111.56.142.67:8091/qy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技术支持**** | ||||||||||||
获取时间 | ****至****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1.56.142.67:8091/BidOpening)进行开标,请在规定时间参与开标并且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按1号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1.56.142.67:8091/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本项目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 |||||||||||||
招 标 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苗开元、阮雅娟、张振威、王旭、张云良、李旭栋、鲁峰林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163.com | ||||||||||
附件一:规章制度清单(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执行的规章制度,按照下述文件执行)
1、《配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标准》Q/ND 20301 04-2016;
2、《配电网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Q/ND 20302 03-2016;
3、《配电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Q/ND 20302 04-2016;
4、《配电网工程建设技经管理标准》Q/ND 20304 02-2016;
5、《配电网工程建设工期与进度管理办法》Q/ND 20301 0401-2016;
6、《配电网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办法》Q/ND 20301 0402-2016;
7、《配电网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Q/ND 20301 0403-2016;
8、《配电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Q/ND 20302 0301-2016;
9、《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Q/ND 20302 0302-2016;
10、《配电网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Q/ND 20302 0401-2016;
11、《配电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Q/ND 20304 0201-2016;
1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架空线路、低压架空线路分册》(2016年版);
1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变台分册》(2016年版);
1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电缆分册》(2016年版);
15、《配电网工程标准施工工艺规范》(2016年版);
16、《鄂尔多斯电业局配电网工程施工承包管理办法》Q/ED 204 004-2017;
17、鄂尔多斯电业局《运行区域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标准》Q/ED 211 018-2016;
18、《鄂尔多斯电业局关于加强配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鄂电安监[2017]29号文件);
19、《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Q/ND 20801 0120-2020;
20、《配电网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Q/ND 20301 0405-2016;
21、《配电网工程施工承分包管理办法》;
22、《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23、《配电网工程建设相关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注明:上述引用文件凡是标注日期的,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若上述制度或文件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有替代版本发布,则以替代版本为适用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