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为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是****之前供应的定西市本级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本次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等土地。 二、征集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 时间:****-****(五个工作日)。 方式:请有意愿的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点击登录查看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 定西市自然资源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pdf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