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市本级9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市****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相关规定,经核定,自****起解除邵阳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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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相关规定,经核定,自****起解除邵阳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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