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F-02-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F-02-14地块 |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土地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F-02-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21595.49平方米(折合182.3932亩) | 洋浦房地证字第T00113号中部分 | 一类工业用地 | 6566.16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地块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F-02-14,根据洋浦房地证字第T00113号中载明,土地使用权证载使用期限至****,于估价期日该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为37.70年。本项目土地系洋浦房地证字第T00113号中证载宗地面积的一部分,目前该地块为空置状态。 据评估报告披露,宗地上有林木及杂草,实际基础设备开发程度达到92%“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排水、通燃气),四至界线清楚,宗地内场地平整。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定,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其他要求详见地块F-02-14图则中建设控制要求。 标的情况详见土地估价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按现状转让,如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标的资产,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完成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应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和挂牌价格一致 | |||||
估价期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政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 ||||||
其他要求 | 意向方其公司注册地应为洋浦经济开发区;非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的法人,应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并以控股子公司名义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意向方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其在控股子公司中出资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且未经洋浦管委会同意不得降低持股比例。如意向方不是洋浦地区注册成立的公司或者未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的期限内在洋浦地区注册控股子公司,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的资格,放弃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已缴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不予退还。 | ||||||
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 1、该地块用于建设粮油综合加工产业园项目(棕榈油),受让方并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且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2个月内入场,4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竣工并运营投产。 2、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转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本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6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1800万元/亩,年度土地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 3、受让方承诺自项目达产时,该地块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6.59亿元人民币,3年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1.52亿元人民币,3年累计产值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4、该地块建设严格按照省装配式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受让方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处置,与转让方无关。 5、该地块成交后,受让方开发须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和功能定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地块的用途和性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转让合同》。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项目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6566.16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若受让方非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应在成立控股子公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控股子公司名义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F-02-14地块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和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承诺书;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7、《产权转让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6)非洋浦注册的公司竞得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期限在洋浦地区注册控股子公司的,或未按照公告要求缴纳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未按照《产权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和《委托协议》相关约定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F-02-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9:00 | ****9:30 | 5万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 海南省海口市**** 三亚市****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