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经开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江经开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占地约 43 亩,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 2876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2 万平方米,现设计方案包括 3 栋塔楼和 1 栋裙楼,总建筑面积约 16.2 万平方米。总投资 130889.9 万元(包含土地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江经开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江经开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以来至少具有 1个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7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4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具体要求按本招标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24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4月 29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成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成都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经开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09-51****-925164】FGQB-0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江经开区智能制造总部基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2建设地点:成都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 43 亩,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 2876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2 万平方米,现设计方案包括 3 栋塔楼和 1 栋裙楼,总建筑面积约 16.2 万平方米。总投资 130889.9 万元(包含土地款)。
2.4招标范围:委托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并根据委托人实际需求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附属、零星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
2.5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且委托人支付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7〕11号)等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以来至少具有 1个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7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4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具体要求按本招标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自 2025年 04月 24日至 2025年 04月 29日每日上午 09时 00分至下午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4.2获取方式(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均可):
(1)现场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点击登录查看(成都市****
(2)网上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将所有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报名资料整套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注: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1个月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1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个月的可少于 1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 1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4.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05月 16 日 14时 0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成都市****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成都市****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