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受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 点击登录查看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需要具备原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近三年(2021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需要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近3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6.投标人造价咨询机构的设置科学合理、人员分工与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置齐全,配备足够的工程审价人员,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更优的条件:
其中应具备土木建筑专业、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附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他审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专业安排科学。
(1)房建专业负责人,相关行业工作年限不得低于10年并提供相关证明,取得房屋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安装工程)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2)铁道工程专业负责人,相关行业工作年限不得低于10年并提供相关证明,取得铁道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项目组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除以上负责人为,项目组成员中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少于4人,其他成员应具备相关资格。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上述专职从事评审工作的人员名单,人员更换须书面告知委托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
(4)以上资格证书开标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7.投标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8.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分别详细编制造价咨询工作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工作程序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等。
9.投标人应根据审计业务具体情况投入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办公软件投入(广联达/铁路投资控制系统),以购买发票及合同为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4 月2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4 月2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行号:****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ttp://47.118.59.207:7777/home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定于 2025 年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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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工程费用区间 |
一 | 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 | 施工图预算核定,出具正式预算审定报告 | 项 | 框架协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送审价值0-500万(含) |
送审价值501-1000万(含) | ||||||
效益(核减额+核增额) | ||||||
全部审核费低于5000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