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老城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
2、原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是指:市政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等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业绩(注:业绩可以是总承包或设计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是指:市政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等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业绩(注:业绩可以是EPC或设计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5;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2,现变更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没有或缺项不得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否则不得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没有或缺项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参与的工程设计,获得过国家级奖项、荣誉的每个得2 分,获得过省部级奖项、荣誉的每个得1分;获得过地市****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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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阳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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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邮 政 编 码:4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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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黄石市阳新县城东建材城四楼
邮 编: 435200
联 系 人:梅文炘
电 话:****
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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