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四川广元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4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发布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用于“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曙光安置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报经青川县****

一、收回土地基本信息

1. 土地坐落:青川县****

2. 面积:18565.66平方米(约27.85亩)

3. 四至范围:东至小区****

二、权利限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对该宗地进行转让、租赁、抵押等处分行为。

三、救济途径

如对本次收回决定有异议,原土地使用权人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青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不停止土地收回决定的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陈勇

联系电话:****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