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 ****下午15: 00,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规划展览馆4楼)拍卖大厅向社会公开竞租以下标的;
一、竞租标的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 年限 | 面积 (约㎡) | 首年起拍价 (元/月) | 参拍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赣东大道1173号点击登录查看临街店面两间(由南至北第二、第三间) | 2年 | 43 | 2178 | 1500 | 两个标的,采取先整体后分割方式拍卖,有参与整体报名,且竞买人满足法定拍卖要求,则不进行分割拍卖。 整体起拍价2925元/月,竞租保证金:2000元。 |
2 | 赣东大道1173号点击登录查看临街店面一间(由南至北第一间) | 2年 | 17 | 747 | 500 | |
以上图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仅供参考,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均以店铺现状交付,如有出入,不影响竞租结果及成交价格。 |
备注:
1、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餐饮、按摩、歌舞、汽车维修、洗车、汽车装饰、不锈钢铝合金、宠物等相关行业。
2、如分割拍卖,两标的中间无间墙,竞租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间隔墙费用,与委托人无关。
二、竞租人基本要求及租金交付方式为:
1、竞租人需诚信合法经营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
2、标的竞租成交后凭本公司提供的《竞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竞得人在签定合同的同时须向业主单位一次性交清一个季度的租金(通过非税缴款码缴纳)和相当于一个季度租金总额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且每下一个季度的租金均须提前一个月交付给业主;
3、竞租成交后给予一个月装修免租期;
三:竞租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竞租方式
四、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现场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至 ****下午16:00止,凡有意竞租者,请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竞租保证金截止时间为****16时止,竞租保证金只接受竞租本人账户银行卡转账方式,不允许现金进账,凡现金进账的视为无效)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办理报名手续。
1、标的竞租人必须达到2人及以上,如未达到2人及以上的,该标的为自动流拍。 2、根据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规定报名登记时,禁止收取报名费等其它不合理的收费,并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和向相关部门举报(电话0794—****)。六、其它说明
1、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委托人可以在拍卖前中止(终止)竞租,竞租人不得有异议,保证金由入款单位无息退回。
2、凡与竞租标的有关的优先竞租权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准时到达拍卖会场。如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视为放弃优先权。
3、保证金退回方式:竞租会结束后公示期为五天。
(1)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或因不满法定人数造成流拍竞租人的竞买保证金,均由交易中心直接将参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七、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工作人员****(张)
拍卖公司工作人员 ****(朱)
公司地址:抚州市****
监督电话:0794—****
附:参拍保证金进帐帐户(可任选其一)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2、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3、 账号:****001871
开户行:抚州市****
2025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