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6141.36平方米 |
挂牌价:720.0万元 | 保证金:30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茶陵县原鑫达液化汽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6141.36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出租时长:--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标的展示地点:茶陵县下东办事处狗仔岭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竞 买 须 知
点击登录查看对茶陵县原鑫达液化汽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茶陵县****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增价方式拍卖,当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成交。
三、竞买人资格:中国境内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拍卖程序及拍卖规则
1、依照国际惯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本届拍卖会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拍卖资料中有关标的的数据介绍(如建筑面积、固定设备等)仅供参考,竞买人应自行核实并承担责任,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公司不作担保。
3、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茶陵县****
4、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拒绝签订《拍卖竞价记录》、《成交确认书》的;
(2)未按时交清拍卖成交款项以及拍卖佣金。
5、出让方、及拍卖公司有权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追究买受人有第四条第4款中任意一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1)处以买受人所交的全部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违约金不予退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附该第39条法律条文: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进行拍卖。再进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由实施机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已根据相关资料的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仔细阅读本次拍卖文件 ,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查勘现场,未查勘现场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在此特别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作、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主体的安全等,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液化气站经营,其经营中的一切证照或许可证必须由买受人重新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是否许可由主管部门决定,与出让方、拍卖公司无关。出让方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必须在当地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向当地缴纳税收。
4、拍卖成交后因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出让方和买受方各自承担相应税款。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三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成交款总额的2%),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买受人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款,交清款项后,买受人才能与出让人签订《资产出让合同》,出让方负责在签订《资产出让合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资产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7、为保证液化气站安全经营,目前经营者与当地村组租赁一定面积的土地,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向当地村组协商处理。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出让人依规定(各承担50%)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成交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服务费2000元;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服务费24000元)。
9、本次拍卖根据原租赁合同约定,原承租人茶陵百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7条、65条有关规定,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六、出让方、拍卖公司有权根据本竞买须知的原则解释和处理与本次拍卖会有关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交易编号:株国资〔2025〕091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8时00分00秒 |
竞价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起始价:72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最高竞价人得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保证金: 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16:30。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竞买人负责。 履约保证金:向点击登录查看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缴款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账号:8**** 0000 01,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备注:茶陵县****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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