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姓名或名称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青岛市公安特警反恐及警务技能综合训练
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SDGP******** 包号: /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环节: 中标结果
质疑送达方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提出
电子化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质疑提出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6 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6 日
三、质疑答复事项的相关调查或论证
论证:对于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针对质疑事项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四、质疑答复事项具体内容及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 1: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审商务打分错误、技术打分
存在严重不合理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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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 1 答复:我公司组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山
东汇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及青岛海安生物环保有限公司的
投标文件进行了复核。
1.山东汇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附工程设计
资质(包含大气污染、水污染),系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评标委员会对其商务部分赋分系严格依据招标文件予以评
判,符合文件规定;青岛海安生物环保有限公司报价具备政
府采购相关政策性赋分条件,已予赋分;但青岛海安生物环
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设计资质经复核确系只包含水污染,
不包含大气污染,情况属实,应予以扣分;但青岛海安生物
环保有限公司该项分值扣减后得分并不影响中标结果。
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程序和方
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
查,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基于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
中投标产品配置、技术性能、售后维保及服务方案等要素,
在全面考量技术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独立评审、客观赋
分,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的高低进行的排序,评审程
序及实体层面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3.山东汇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示的业绩,共 5 份,合
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业绩相关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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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五、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
六、质疑答复人基本信息及答复日期
质疑答复人名称: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答复质疑的日期: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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