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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塔镇青铜村下大沟石料矿采矿权转让公告(第二次)

甘肃武威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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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

挂牌价
****.4 元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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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09:00
截至日期 **** 17:00
29天 1小时 6分 9秒

项目名称

甘肃省武威市****

项目编号

N0118KQ250006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存放地

甘肃省武威市****

标的为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塔镇青铜村下大沟石料矿采矿权,标的位于武威市凉州区金塔镇青铜村西南侧下大沟村荒滩上,与南营水库直距约2.5km,矿区面积0.5399平方公里,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0'46”,北纬37°49'04”。开采深度由2212米至2077米标高。采矿权编号:C********;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核定生产规模:50.00万立方米/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开采深度由2212米至2077米标高,矿区范围共由10个拐点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坐标

Y坐标

1

****.46

****.52

2

****.30

****.31

3

****.18

****.84

4

****.39

****.01

5

****.47

****.78

6

****.47

****.78

7

****.47

****.78

8

****.47

****.78

9

****.02

****.30

10

****.62

****.88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甘肃汇泽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15,272,987.4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凉州区财政局关于同意点击登录查看采矿权转让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凉州区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4.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 转让方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资源情况仅供参考,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受让方需自行考察和踏勘,详细了解矿山情况 、地理环境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等因素。

5.本次采矿权转让收益为可采资源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成交后,相关税、 费由受让方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6.本次转让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矿区范围内涉及的土地、草地、林地、环保、安全、水土保持等,须由受让方依法办理手续后,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成交后,若标的范围内涉及地上附着物 (含房屋、林、果、木、坟墓、管线等) 的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采矿活动所涉及土地、林地、道路、附着物等权益问题,从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进行建设和生产的,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转让方不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转让标的属已有采矿权变更延续,不属于空白区新立采矿权。 若受让方非原采矿权人,需补偿原采矿权人(武威地鑫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涉矿相关资产及投入 (以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值为准 ),方可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支付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共同完成标的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成交后,采矿权人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6.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7.成交后,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相关内容,采矿权转让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义务同时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义务。

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的相关证明记载事项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不改变交易结果和成交价格。

9.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1.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2.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日)09:00至 12:00;14:30至 17:0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3,000,000.00元,截止时间****,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付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秦经理 冯经理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技术支持

****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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