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精准防返贫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03-51****-784528】FGQB-0561号 | ||||
建设地点 | 巴中市南江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一座产业孵化园,项目用地为 91.12 亩,总建筑面积为 119315.49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3429.98 平方米(包含厂房面积 98263.00 平方米、研发及办 公楼 9568.40 平方米、员工宿舍 2950.73 平方米、一号食堂 1600.19 平方米、架 空廊道 1047.6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885.51 平方米(主要为车库、设备用 房、二号食堂等);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 弱电工程)、总图工程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4547.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2.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申请人无招投标活动不良记录,无招投标相关诉讼。4.从事本项目的比选人,及其人员、业绩、资格等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作严肃处理。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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