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校园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校区校园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校区校园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校园生活垃圾清运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000.00 | 21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校区校园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校区校园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3服务商有能力从事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服务,具有主管部门城市****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致远楼417室
五、开启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致远楼417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文件获取方式:
2.1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0140/002)。
2.2将缴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3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2.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qq.com。
2.5若需要纸质版采购文件可到陕西省西安市****领取。
2.6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珊、刘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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