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招选公告…………………………………………1
第二章 参选须知…………………………………………3
第三章 评审办法…………………………………………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五章 参选文件格式……………………………………29
2025年砂石采购项目
第一章 招选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砂石采购项目。
1.2标段:共1个标段,共约60万吨,根据招选人计划通知发货。
1.3.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长和公司”)建有两条270商砼生产线,设计年产120万m3商砼站。为满足2025年生产需要采购砂石骨料约60万吨(供应数量按实际需求供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对商砼原材料砂石供应进行公开招选。
1.4.采购品种及规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暂定采购数量 |
1 | 碎石 | 经整形,4.75-26.5mm连续级配 | 30万吨 |
机制砂(精砂) | 细度模数2.3-3.2mm | 30万吨 | |
2 | 米石(细石) | 经整形,连续级配4.75-9.5mm | 按实际需要供应 |
1.5.供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磨顶村六组长和公司商砼站。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之内。
1.7采购资金:采购金额约3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
1.8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参选人可为本次招选货物的经销商或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
2.3.参选人信誉状况良好。近两年内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凡近两年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1条及以上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4.中选人为经销商的,在签订合同前须取得生产厂家授权。
3.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参选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者,请在招选人发布公告的媒介网址下载招选文件(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需现场报名。
5.参选文件递交和开标要求
5.1参选文件请于2025年 4 月 30 日15时00分前递交到宜宾市****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5.2.开标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3.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报名,线下开评标。
5.4参选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和电子,且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线下和线上递交后方为有效参选,递交要求如下:
(1)线下纸质参选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至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2)线上建投云参选文件:登录系统后点击“提交”按钮,状态显示由“未参选”变为“已参选”即参选完成。平台事宜咨询刘先生****。
6.招选限价
本项目招选均价限价为:49 元/吨(含13%税到岸价)。
7.中选原则
7.1评审办法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选择1名中选人。
8.公告发布
本次招选公告、补遗、结果公告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tfyg.ybsjtjt.com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福溪路272号
联 系 人:雷先生、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
第二章 参选须知
参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均价限价为:49 元/吨(含13%税到岸价)。 |
2 | 报价要求 | 2.1参选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的为否决参选。 2.2参选人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参选文件出现两份及以上不同报价时,以最低价为参选价。参选人仅在参选文件内的报价有效,其他方式的报价均无效。招选人不再组织二次报价。 2.3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2位及之后数值无效。 |
3 | 参选保证金 | 3.1参选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2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30 日中午12:00. 3.3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线下,参选人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选人指定账户。 3.4招选人账户: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账号:****07924 3.5在递交参选文件同时,参选人应将转款凭证提交给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招选人拒绝接收参选文件。 3.6本项目参选保证金线上显示为0,参选人须通过线下交纳。线下未交纳参选保证金仍可投递电子标书,但不可投递纸质标书正本,已投递的电子标书也不参与评审。 |
4 | 参选保证金退还 | 未中选参选人在招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招选人以转账形式无息退还至各参选人基本账户。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选人以转账形式无息退还至中选人基本账户。(参选保证金退还时,各参选人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退款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此处收款收据为参选人开具,并非招选人开具的收据。 |
5 |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参选文件。 5.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 5.2.1明示不签订合同; 5.2.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选文件、中选人的参选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5.2.3因中选人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5.2.4未按中选通知书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3参选人在参选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的。 5.4参选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评标工作的。 |
6 | 参选保证金收据 | 参选人可于开标后到招选人财务开具收据。 |
7 | 履约保证金 | 壹拾万元整。中选人向招选人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待合同期限届满后,在10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若有)后,无息退回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中选人基本账户。 |
8 | 参选文件组成 | 8.1资质文件 8.2参选报价函; 8.3承诺函; 8.4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8.5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
9 | 参选文件份数 | 参选文件纸质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参选人需上传至招选平台)。 |
10 | 参选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以及标注 | 详见本章“参选文件”的要求。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章第3条关于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因参选文件编制不符合要求而否决参选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
11 | 参选有效期 | 参选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12 | 参选文件的递交 | 12.1参选文件递交前应交纳参选保证金。 12.2参选文件递交时应同时向招选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 1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 12.3参选文件的递送方式、时间、地点: 12.3.1递送方式:2025年 4 月 30 日14:10-15:00时现场提交。 12.3.2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30 日15:00时。 12.3.3地址:宜宾建投集团开标室(宜宾市**** |
13 | 答疑会、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现场考察。 |
14 | 招选文件及开标咨询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7:00。 |
15 | 中选通知书领取 | 评审结果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期满后,中选品牌的中选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招选人处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7: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福溪路272号(长和建材)。 |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选项目。
1.2.有关定义
1.2.1“招选人”系指点击登录查看。
1.2.2“参选人”系指拟参选和向招选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单位。
1.3.合格的参选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3.1.交纳了参选保证金;
1.3.2.参选单位递交了电子标书和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派人参与开标,且参与人员具有参选单位授权(持有前附表12.2授权资料);
1.3.3.参选文件封装完好。
1.4.参选费用(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参选的有关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1.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参选的均为有效参选人,按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后同品牌参选人依据价格高低排序获得推荐资格。
1.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选,参选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按照不同品牌类别处理。
1.5.3利害关系参选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活动。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1.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参选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2.招选文件
2.1.招选文件的构成
招选文件是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和参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选文件用以阐明招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选参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参选文件主要格式;
2.2.招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招选人对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招选人对已发出的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参选人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招选人发布公告时应顺延开标时间。
2.2.3参选人认为需要对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选人提出申请,但招选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参选人的申请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1.本次公开招选不组织答疑会,参选人对招选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可在本公告公开挂网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选人书面递交质疑,招选人认为有必要解释的问题或澄清将以招选文件补遗公告的形式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上答复,该补遗公告的内容作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补遗书内容对参选文件的编制有实质性影响,招选人将顺延开标时间。参选人由于对招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选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自负。
2.3.2.招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参选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参选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己承担。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组成
3.1.1.资质文件(实质性要求)
3.1.1.1.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1.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3.1.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选则不需此项)
3.1.2.参选报价函(实质性要求)
3.1.3.参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3.1.4.参选人基本情况表(实质性要求)
3.2.参选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3.2.1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招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参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3.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选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参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4.参选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选项目的参选均以人民币报价。
3.5.联合体参选(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选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7.参选文件编制要求和装订要求
3.7.1.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1参选文件份数为一式三份,其中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电子文件由正本扫描而成,电子文件须由参选人按招选平台规定按时上传(实质性要求)。参选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类可以除外)。正本每页应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鲜章),电子文件应在正本全部签字盖章后扫描。
3.7.1.2除参选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所递交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有实质问题的错漏之处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7.1.3参选文件应编制有目录和连续页码,并标明各章节相对应的页码,以便评审专家能根据页码快速找到其相对应的章节和内容。
3.7.2.参选文件的装订要求
3.7.2.1参选文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仅用订书钉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7.2.2参选文件应严格按照参选文件格式的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7.2.3参选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3.7.2.4修改的参选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3.7.3参选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参选文件递交时应装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盖公章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密封的参选文件无效,招选人不予接收。
3.7.4签字和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
3.7.4.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不得用印章代替签字。
3.7.4.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参选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参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7.4.3参选文件格式中要求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而不委托代理人参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选,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9.参选文件的认可
参选人应充分理解招选文件的全部条款内容,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招选人,即表明参选人已经仔细阅读、调查和了解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了本招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参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10.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因本项目不设报名且开标前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已经递交后不得修改和撤回。
4.接收参选文件
4.1.招选工作人员按参选须知1.3规定接收参选文件。
4.2.参选人在参选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选人将拒绝接受其参选文件。
4.2.1.在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参选文件的。
4.2.2.参选文件未按招选文件规定密封的。
4.2.3未提交参选保证金的。
4.2.4.提交参选文件时未持前附表12.2要求的证件资料的。
4.2.5.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2.6.一个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交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5.开标和评审
详见招选文件第三章。
6.中选人
6.1中选人的确定
6.1.1招选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选人。
6.1.2中选品牌的中选候选人第1名成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第1名为并列的,公示期结束后由招选人组织并列的候选人抽签决定中选人。
6.2中选通知书
6.2.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至招选人处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领的,取消中选资格,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6.2.2中选通知书对招选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招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2.3中选通知书分标段的,各标段平等,均无优先顺序。
6.2.4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3.签订合同
6.3.1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选文件和中选人参选文件的约定,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3.2中选人不得向招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3.4.中选人签收中选通知书之日,双方既已建立合同关系。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是对关系的再次确认。
6.3.5.中选人未领中选通知书或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选人有权选择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第2名为中选人,也可不再选择。
7.招选服务费
招选服务费不单独报价,参选人在参选时综合考虑在参选报价中。中选后,中选人均需支付(人民币)3000.00元招选服务费,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给招选人,招选人向中选人开具收款收据。
8.其他
8.1.参选人应自行考虑货源地供货数量、质量、运距,中选后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参选人应在分析成本和自身实力并考虑足够的风险后进行自主报价。
8.2. 参选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选活动的各类法律、经济、安全责任等风险及其费用。
8.3.参选人员到现场签到及递交参选文件,开标结束后离开现场,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招选人电话通知后应在6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
8.4本招选文件的使用权、解释权均属于点击登录查看。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法)
1.开标
1.1.招选人按“招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各参选人和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开标会。
1.2.接收参选文件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流标。只递交了电子标书或参选文件纸质正本其中之一的参选人为无效投标。
1.3.开标时由参选人代表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选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参选人名称、参选价格、以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其他内容。招选人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
1.4.开标时未宣读的参选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5.开标结束后,参选人应自觉离场,保持手机通畅,保证接到招选人通知后能60分钟内赶到开标现场。
2.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2.1.本次评标由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委员按照宜宾市****
2.2与参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审委员会。
3.参选文件的初审
3.1.本项目采取线下评审。文件不清晰的,评审专家可查阅参选文件电子版,参选文件纸质正本与电子文件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2.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资质证明、报价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参选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依据招选文件的规定,从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参选文件是否对招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参选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参选人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参选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参选将被作为无效参选处理。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3.2.1参选文件组成,应符合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要求。
3.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招选公告要求;
3.2.3企业信用,应符合招选公告要求;
3.2.4.招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语言、货币、知识产权等等)
3.2.5.参选报价,不得超过限价。
3.2.6.不属于本章3.3串标情形。
3.3如果参选文件没有响应招选文件的要求,资质审查、符合性审查任意一项未通过将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不得再对参选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参选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评审委员会评审参选文件只根据参选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参选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参选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3.4.1.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
3.4.2.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鲜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3.4.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串标的其他情形;
3.5.参选文件中的明显的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当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单价计算求得总价与所填写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4.参选文件的澄清
评审委员会对于参选文件有疑问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参选人在60分钟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参选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参选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5.1评审委员会按招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及资格性检查合格的参选文件进行报价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参选人才能进入报价评审阶段。若出现通过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参选人只有一家的情形,其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价格合理的,可直接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否则按流标处理。若出现通过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参选人有2家及以上,继续评标。
5.2.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参选人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3本招选项目参选限价为: 49 元/吨。
6.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
6.1评审委员会按以下方式推荐中选候选人:
6.1.1评审委员会推荐报价最低的1-3名中选候选人。
6.1.2若出现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报价相同,评审委员会以并列名次推荐中选候选人。
6.2评审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6.3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招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7.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参选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7.2在评标过程中,参选人试图在参选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向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参选作为无效参选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询问和质疑
8.1本项目的招选活动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结果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2参选人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选候选人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选人提出质疑。
8.3招选人应当在收到参选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5年砂石采购
采购供应合同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2025年 月
2025年砂石骨料采购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传真: 传真:
合同履行地:宜宾市****
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采购一批碎石、机制砂。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名次定义及文件解释顺序
1.1名词定义
1.1.1甲方,****公司,招选人。
1.1.2乙方,即供货人,中选人。
1.1.3.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实际需求,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由其中一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的检测机构。
1.1.4.日,即日历天,若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1.2文件解释先后顺序:
1.2.1合同及补充协议
1.2.2中选通知书
1.2.3.本项目招选文件
1.2.4.参选文件
1.2.5.标准、规范、技术性文件
1.2.6.合同履行的送货单、入库单、往来函件等。
2.合同履约期限:
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 。
3.货物名称、数量、金额: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规格 | 单价(元/吨)含13%税,到岸价 | 备注 |
1 | 碎石 | 按实际需求提供 | 4.75-26.50mm连续级配。 | ||
2 | 机制砂 | 按实际需求提供 | 精砂,细度模数为2.3-3.2 | ||
3 | 米石 | 按实际需求提供 | 4.75-9.5mm连续级配。 |
注:此结算价格含税(13%增值税)、含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一票制,若有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支付,则包含贴息费用。每次送货数量、时间以需方送货通知单为准。
2.3乙方供货量为:具体供货规格和数量按甲方的通知执行。甲方根据乙方所送货物质量(亚甲蓝值、含泥率、含粉率等)高低,有权增加或减少乙方的供货通知数量,乙方不得有异议。合同数量为甲方预估计划数量,因商砼市场行情、价格剧烈变化以及甲方自身生产经营等情况数量可能发生变更,甲方可调整供货数量,乙方不得有异议,且无论合同数量增减价格不作调整。
2.4乙方依法开具增值税规范的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3.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以前,乙方应通过基本账户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待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若有)后,无息退回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乙方账户。
4.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福溪路。
5.交货时间:
5.1无特殊情况下,乙方按合同数量匀速供货,米石按计划送货。
5.2.乙方认可,由甲方直接通过微信或短信下达供货计划。甲方报送供货计划的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乙方接收供货计划(含合同产品品质和数量的售后)的联系人1: ,电话: ,微信号: ;甲方的计划以短信、微信的方式发给乙方联系人,计划发出即视为乙方已收讫,乙方若有异议可在2小时内提出。
5.3在甲方下达日计划的情况下,乙方需在次日23:59之前保质保量送达。
6.交货方式:
6.1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自卸倒入甲方指定的仓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2.乙方送货人员须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生产、运输以及交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乙方送货车辆在甲方场地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直接和间接的损失。乙方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交涉情况与甲方无关。
7.质量要求及验收:
7.1合格品及以上产品,技术标准参照:
质量要求:机制砂(精砂)主要验收指标:技术标准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国家标准中Ⅰ类、Ⅱ类机制砂标准。
7.1.2 特殊要求:
7.1.3颗粒级配:累计筛余应符合1区、2区的规定。
7.1.4亚甲蓝值(MB):≤1.4。含水率:≤2%;细度模数为2.3-3.2mm。;含粉量:≤12%
7.2碎石(整形)技术标准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国家标准中Ⅰ类、Ⅱ类碎石标准。
7.2.1粒径:需经整形,连续级配4.75-26.50mm。
7.3 .1米石技术标准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国家标准中Ⅰ类、Ⅱ类碎石标准,粒径:需经整形,连续级配4.75-9.5mm。
7.3.2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7.2.3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时,甲方有权力拒收、退货或者按照质量处罚标准进行相应处罚,因交货时间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7.3交货时由甲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过磅签字,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本批次货物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目测或试配,但目测合格不代表最终结果合格)准予进场的,双方签署收货凭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拒收。乙方不服的,甲方质检人员、送货司机在货箱随机2处(每人取一处)取样混合后进行留存样品并进行质检。样品双方签字,乙方送货人员拒绝取样或签字的,视为认同甲方的取样和留样。样品在经质检合格的,甲方收货,质检不合格的,甲方无条件退货。乙方认可甲方验收方式和结果。
7.4机制砂质量处罚标准
机制砂质量处罚标准 | ||||||
项目 | 亚甲蓝值 | 扣罚标准 | 含水率 | 处罚标准 | 细度模数 | 扣罚标准 |
机制砂 | 2.1>亚甲蓝值≥1.5 | 当天进场数量单价下调5元/吨。 | >2.0% | 超过2.0%部分不予结算 | ≥3.3mm | 该批次下调5元或拒收 |
3.1>亚甲蓝值≥2.1 | 当天进场数量单价下调8元/吨。 | |||||
亚甲蓝值≥3.1 | 当天石粉拒收 |
8.数量交接:
8.1交货数量以实际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交货数量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地磅误差按相关国家标准(120吨±75kg)执行,误差随国家标准调整而调整。
8.2乙方的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须按照甲方供货计划进行配送。若乙方货物在甲方地磅房过磅净重小于乙方磅单重量,则以甲方地磅房过磅数量为准;若乙方货物在甲方地磅房过磅的净重超过乙方出厂磅单的实际净重,过磅员将扣除超出的重量,以乙方出厂磅单重量为准。
8.3乙方计划外多送的货物,甲方可不予接收,已经过磅的,不办理入库。
9.结算付款方式及时间:
9.1季度支付,第四个月支付第一个月款项,双方每月在26日对账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送货数量和金额,对账金额在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乙方在每月30日前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在第四个月10号前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供应链融资等票据方式支付第一个月货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费用。
10不可抗力:
10.1所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暴雪、地震以及其它自然灾害。本合同价格已充分考虑市****
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以挂号、邮政EMS或特快专递等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单位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明。
10.3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书面证明,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4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另一方损失扩大的,另一方就扩大的损失有权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按LPR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11.2乙方责任
11.2.1.乙方送货质量不符合合同验收标准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1.2.1.1.不合格品均予以退货,乙方按退货数量*10元/吨支付违约金。甲方已经使用的,若未造成其他损失,视为甲方同意接收;已使用且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失赔偿。
11.2.1.2.当连续出现3车及以上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派人员驻砂石生产现场指定任意合格的产品送货。
11.2.1.3.乙方所送碎石或机制砂在过磅时货厢表面经目测合格,但在进入甲方料仓卸货后,甲方发现存在掺杂质量不一且质量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
11.2.2.乙方送货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1.2.2.1.乙方送货量不足的,应在48小时内全部补足。
11.2.2.2.乙方在任意3日内的送货总量未达到期间供货计划总量的70%,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供应,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价差并按10元/吨支付违约金,乙方连续5日送货总量未达到计划总量的70%,乙方承担价差并按15元/吨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1.2.3乙方的违约金甲方在货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追偿。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所列双方的地址、电话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如任何一方欲变更,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的三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本合同所列地址送达,任何一方依有效地址发出的文件,无论邮寄和商业快递,均视为送达,自寄出次日起第3日为送达之日。
13.2乙方所供产品须提供资源税完税证明。
13.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甲方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如有未尽事宜,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
第五章 技术标准
合格品及以上产品,技术标准参照:
1.机制砂质量要求:
机制砂(精砂)主要验收指标:技术标准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国家标准中Ⅰ类、Ⅱ类机制砂标准。
1.1特殊要求:
1.1.1颗粒级配:累计筛余应符合1区、2区的规定。
1.1.2亚甲蓝值(MB):≤1.4。含水率:≤2%;细度模数为2.3-3.2mm。;含粉量:≤12%
2.碎石(整形)技术标准
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国家标准中Ⅰ类、Ⅱ类碎石标准。
2.1粒径:需经整形,连续级配4.75-26.50mm。
3.米石技术标准
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国家标准中Ⅰ类、Ⅱ类碎石标准,粒径:需经整形,连续级配4.75-9.5mm。
4.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2025年砂石采购项目
参选文件
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需单独持有参选须知前附表1.12规定的资料,否则参选文件无法递交,责任自负。)
目录
1.资质文件………………………………………………()
2.参选报价函……………………………………………()
3.参选承诺函…………………………………………()
4.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5.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资质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1.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盖鲜章)。
1.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每页盖鲜章。
1.4式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参选人名称)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选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选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参选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版扫描件。
参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选而委托代理人参选适用,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则无需提供。
2.参选报价函
致 :(招选人名称)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选文件和我方的参选文件签订合同。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参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砂石采购项目。
货物 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吨) | 参选报价(含税13%) |
砂石 | 4.75-26.5mm连续级配 | 以需方送货通知单为准 | |
机制砂 | 精砂,细度模数为2.3-3.2 | ||
米石 | 4.75-9.5mm连续级配。 |
注:报价应含货款、运输至招选人指定场地的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全部费用。
参选人名称(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参选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选项目的参选人,根据招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选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提供的参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选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参选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参选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选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选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选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我公司完全同意招选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参选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备注:未提供该承诺函即视为不响应。
4.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参选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开户银行 | |||
营业执照号 | 账号 |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须盖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