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企业资格 | 报名企业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近 3 年(2022 年 4 月-至今)已签署或已完工的精装修工程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或精装修面积≥5000 ㎡ ;已签署或已完工的幕墙工程合同金额 1000万元以上或幕墙面积≥1.4万㎡的办公楼幕墙工程的业绩(更新改造项目除外);已签署或已完工的景观工程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上或景观面积≥1.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封皮、签署日期页、施工范围和内容、合同金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原件备查。(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业绩需要制作表格清单,表格清单中填写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信息。 |
项目经理 要求 |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要求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内未在华润置地不合格名册或黑名单;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且须提供承诺书。 |
安全要求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