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91.82平方米 |
挂牌价:7.8万元/年 | 保证金: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娄星区****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191.82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出租时长:3.0年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现状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标的展示地点:娄底市娄星区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一、竞买人资格及注意事项
1.竞买人在正式参加竞买前,应详细了解竞拍标的物情况,查阅相关资料。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物现状及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竞买人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此次拍卖会的竞买保证金不抵门面租金和押金。门面租赁买受人在缴纳租金、押金、拍卖佣金等所有款项,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退回承租人缴款账户。
二、拍卖与成交
1.买受人按3年租期成交总额的5%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佣金于成交当日转入拍卖公司账户(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账号:7**** 901)。
2.买受人必须在委托方指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并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缴纳租金及水、电、门面、设施押金、垃圾代运费。
3.买受人向委托方按合同约定缴纳押金20000元。押金不计息,不抵扣租金和其他按期交纳的各种费用。租金缴纳方式为半年一缴,合同签订后即交清半年租金,下一期租金在满半年期限时提前半个月缴纳,以此类推。
三、标的物的移交
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款项并签订完租赁合同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
四、标的物状况(瑕疵)特别说明
1.所有标的均以现状租赁。拍卖成交后,门面的所有维护维修均由买受人承担,请务必实地看样。
2.买受人经营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的证件或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门面经营期间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产权单位有权对照相应管理规定对其押金进行罚没。
3.装修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否则委托方有权中止该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负,与委托方无关。并追究由于承租人擅自改造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的责任。装修垃圾由承租人自行按相关规定处理。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承租人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服从委托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5.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与委托方无关。租赁期间各项经营运转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运转费包括税收、工商费、水费、电费、垃圾清扫保洁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凡由甲方负责收取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的租户,则需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包含在资产租赁费之内。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租赁物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支付。
6.竞买者在竞价之前应充分了解所竞拍门面和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和标的的情况及经营环境,合同期内不得以任点击登录查看理由要求降低合同租金。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未取得委托单位文字同意不得对门面进行任点击登录查看改造。
7.在承租期内不得转让租赁权,期满后三日内必须无条件将门面归还于产权单位,承租人不得对门面装修进行破坏,只可自行拆除非固定的设备、设施,固定的装修、装饰物品不得拆除和损坏,必须完好无损移交给委托方,且委托方对承租人不做任点击登录查看经济补偿。
8.标的物的结构及面积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9.严禁承租人在门店内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10.承租方在合同期必须服从出租方管理,搞好场地、店面卫生;严禁乱打招牌、宣传广告,乱贴乱画。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标的物的实际管理人,所发生的所有安全、消防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租赁方无关。
12.其他未及事宜按租赁合同履行。
五、法律责任
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违约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标的物再行拍卖时,如果原买受人交纳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再次拍卖时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起始价:7.8万元/年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竞价程序确定竞得人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竞买人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此次拍卖会的竞买保证金不抵门面租金和押金。门面租赁买受人在缴纳租金、押金、拍卖佣金等所有款项,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买保证金退回承租人缴款账户。 |
竞得人(单位):薛永军 |
成交价:7.8万元/年 |
成交时间:**** 11时04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娄星区****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1.82平方米 | 娄星区 | 7.8万元/年 | 5万元 | 0.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116.163.7.82:909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2时00分00秒至****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2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娄底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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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当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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