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药品、中药饮片、医用耗材
(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供应商招标的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医院研究决定,现公开招标遴选药品、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配送供应商类别
药品配送供应商、中药饮片配送供应商、医用耗材(含体外试剂)配送供应商。
二、报名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合法注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应的合法经营证明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对于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供应商,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配送的药品类别。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对于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供应商),必须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资质文件。
(二)商业信誉与经营记录
1.信誉良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无违规记录:在药品、医疗耗材、检验试剂等领域,供应商应无违规经营假劣产品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税收缴纳: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三)保障能力
1.具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交易能力。
2.供应保障: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药品、医疗耗材、检验试剂等供应保障能力。
3.设施设备:仓储场地、冷链保障、运输设施配置。
4.服务能力:人员配置(销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药械质量保障(质量保证书等)、应急供应能力(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节假日、非工作时间、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配送能等)、优质服务(配送服务、售后服务保障、近效期退换等)。
(四)票据规范(包括“两票制”保障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程序
1.初步审查:对投标文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2.综合评审: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组成评选组,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下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3.中标通知:通过医院公众号、院务公开栏进行中标公示。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30日17时截止。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采管科(张老师)。
3、标书要求:标书分为药品、中药饮片、耗材(含体外试剂)三类,请在标书封面注明,纸质版放入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到我院采管科报名,一家配送企业投标两类或三类的,需分别准备标书,未响应公告文件要求视为作废。
4.现场递交资料时签订申报函、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
本次中选配送企业合同期限为3年,期间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可作出相应改变(如SPD的执行),药械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国家药械集中采购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配送资格。
****
附件1 申报函.docx
附件2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