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背景
为保障我院花园山院区(含住院部、新门诊、肝病门诊、珍康楼及凤凰门诊)、光谷院区及葛店院区三个院区的七个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运行,满足国家环保、疾控要求,现对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进行采购需求调查,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
(1)服务范围:
(2)服务要求:
各院区污水处理量:花园山住院部污水站日处理污水量250吨、光谷院区污水站400吨、葛店院区150吨、珍康楼20吨、凤凰门诊50吨、花园山新门诊(含肝病门诊)污水量预估130吨。七个污水处理站共计日处理水量约1000吨/天。
污水处理最终出水排放标准:满足本项目医院环评要求,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其中氨氮的浓度需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的要求。具体见下表:
上表未列明指标或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根据环保部门对医院最新的环评报告和批复的要求执行。
服务技术人员要求:污水站共需配置常驻人员6人。常驻值班人员中,至少三人需为环保及其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备环保专业知识、能够支持污水站达标运行及沟通协调环保部门工作。所有常驻人员需具备污水操作工资质证件,提供拟常驻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毕业证明,并承诺在本项目长期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近一年内未受到各级环保部门处罚(提供企业声明函)。
2.专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根据行业标准和实际操作,供应商需提供二个及以上,近三年内承接的医院污水站运维项目业绩。
4.其他要求:
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7 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
四、需求重点说明
1.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对三院区七个污水处理站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对各污水站运维重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
2.培训要求:
需确保每年至少为医院后勤管理人员组织两次专业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设备操作流程、日常维护知识等。
五、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参与资格。
(2)调查会不作为最终采购结果依据,仅用于了解市场情况。
备注:本公告仅为需求调查使用,不构成要约或承诺。具体采购要求以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后勤保卫处办公室(花园山院区行政办公楼503室);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三个工作日结束(****17:00截止)。
七、资料递交说明:
供应商资质审核通过后,请于一周内递交采购需求调查会文件,文件请按如下要求制作。
1.资料一式贰份,需使用档案袋妥善封装,并在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具体改造内容、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2.报价单:维保总价及分项报价清单;
3.企业介绍:公司及其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涵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各项证明材料等)为点击登录查看在开展项目采购与合作等活动时不可或缺的必备要件,以确保合作伙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业绩证明材料:维保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5.采购需求调查会召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八、联系方式:
公告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