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东华锦园小区前期4栋楼电梯维保
项目编号 | **** | 采购经理 | 曹倩-**** |
报名截止时间 | **** 15:00 | 报价截止时间 | **** 16:3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 11台电梯维保 | 详见技术条款要求 | 1 | 项 | 每半月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协助甲方负责电梯的年检工作,确保维保范围内的11台电梯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的年检。 (2)付款方式:本电梯维保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方式:按年度费用报价(含税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中标原则:低价中标(含税总价)。
3.技术条款:电梯维保要求(共11部通力电梯,均为20层/站/门,电梯载重:800kg,速度:1.75m/s): (1)维修保养工作: 每半月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现场观察电梯运行状况,对电气、机械部分进行系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磨损超标零部件、加油润滑、清洁卫生等,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应急修理: 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的应急修理服务,电梯出现故障,随叫随到(市内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故修理,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3)维保承诺: 电梯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严重故障3日内排除。 (4)其他要求 4.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4.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4.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4.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4.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4.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4.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4.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4.10如出现故障隐患上报不及时,造成损失的按照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 4.11.每月有两次维保记录并双方签字确认。 4.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4.13单次电梯维保、修理、改造时所需的备品、备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供应,在500元及以下由乙方免费负责供应,甲方确认备件质量。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5.报名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报名时提供许可证); (3)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