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蓝鼎滨湖假日枫丹园3号楼西单元东西电梯更新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蓝鼎滨湖假日枫丹园3号楼西单元东西梯更新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蓝鼎滨湖假日枫丹园3号楼西单元东西梯更新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产品节能”该评分项要求“2、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电网能量反馈率在:(1)50%及以上的,得 6 分;(2)35%(含)-50%(不含)的,得 3 分;(3)25%(含)-35%(不含)的,得 1 分;(4)25%以下的,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为:“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45%及以上的,得6分;(2)35%(含)-45%(不含)的,得 3分;(3)25%(含)-35%(不含)的,得 1 分;(4)25%以下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郭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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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13/****/****/21f3c4ec-ae66-44a0-8020-5f47c8a509bf.html?ztbtab=****&biaoduanguid=5a0cee48-348b-4dc9-9905-eea8ab813e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