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普洱某单位2025-2026年度副食品配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及包数划分
预算总金额:约620万元。共分为3个包:第1包为畜禽肉、蛋、水产品等,约240万元;第2包为叶菜类、根茎类、菌菇类等蔬菜,约190万元;第3包为水果、奶、干货及调味品类,约190万元。
本价格为预估发生的配送费用总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且下浮率≥10%。
5.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第1、2、3包分别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备选2家供应商,可兼投并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配送方式及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共5个单位,划分2个片区,交叉轮流配送,每月进行轮换,具体片区划分由甲方明确。
7.价格确定:甲方每半月更新副食品基准价格,并进行公示。基准价格采取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市****
二、需求概况
在普洱市思茅区(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期限为1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向甲方供应肉类、蛋类、水产品、蔬果、豆制品、调味品、冻品类等货品。
(一)配送要求
1.乙方安排一名专职联络人(提供当年有效社保证明)负责该配送的组织、沟通联络。专职联络人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能主动沟通配送情况以及提供意见或建议。乙方应为配送安排专门用于食材配送车辆,不得和其他用途混用,并定期消毒,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无异味。
2.乙方负责配送人员必须具备合法劳动资格,需提交有效期内《健康证》(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定期体检(建议每年一次)。甲方要求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出具有效的合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隐瞒包庇,由此构成的所有缺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要服从部队管理,在指定的路线、车速和时间范围内按要求配送,严禁私自拍摄、录音(像),车辆到达配送点前要关闭行车记录仪等具备拍摄功能设备。
4.乙方为甲方配送时,为保证甲方人员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乙方应克服人为、不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配送到位。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所售食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食品文件要求,乙方应从正规厂家或商家采购原材料及货物,采购时要查看“QS”标识及保质期,按甲方要求提供进货凭证、供货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做好进货台账以便追根溯源。
2.所有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例如保质期12个月,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6个月)。
具体标准如下:
种类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肉蛋类 | 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检疫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有检疫盖章),同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保证提供的冰冻类原材料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符合市场鲜销而未冷冻的肉类。且鲜肉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微黄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切面湿润,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羊肉的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蛋类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蛋壳无霉点。 |
水产 品类 | 水产品必须保证鲜活、无抗生素、养殖地无污染。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鳞鱼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
蔬果类 | 蔬菜类要求色泽鲜亮、整齐、均匀、无碎屑、无霉烂变质、无病虫害、无杂质,应与原有蔬菜色泽一致,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具有原有蔬菜的气味,感官不合格率不能超过3%。水果类:要求新鲜,大小均匀。无霉烂变质,无大的疤痕。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
豆制 品类 | 豆腐、豆腐干、豆泡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简单冲洗即可直接进行熟加工。 |
冻品类 |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 |
调味 品类 | 正规品牌,包装规范,无假冒伪劣产品。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及违约处罚
1.乙方需签订并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甲方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
2.原材料验收由甲方指定验收小组负责(乙方配送人员必须全时在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原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无异议、准确无误后,在《副食品验收确认单》或乙方提供的具有验收功能的制式机打送货清单上签字并填写验收日期,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3.甲方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4.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物资进行抽样检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季度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管理监督。乙方定期将所属基地当季产生主要农副产品信息提供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定采购需求和食谱。乙方确认甲方提供《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审核后方可实施配送供应。乙方无法提供个别商品时,应在收到《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6个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供甲方《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以外的商品,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6.乙方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或将不合格的副食品退回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耽搁甲方伙食单位正常开饭)。重新配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指定时间重新配送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累计三次以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供应副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原材料具有可追溯性,因乙方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食物中毒,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调查,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赔偿责任。若因甲方自身原因,由甲方自行负责。
8.乙方不得将采购配送服务转租,转包,一经核实,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现金、转账、礼品、宴请、回扣、报销费用等)向甲方单位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或谋求不正当利益。甲方亦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五、公示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见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详见附件1),请在公告期内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单位(邮箱****@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3.提出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也不做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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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普洱某单位2025-2026年度副食品配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及包数划分
预算总金额:约620万元。共分为3个包:第1包为畜禽肉、蛋、水产品等,约240万元;第2包为叶菜类、根茎类、菌菇类等蔬菜,约190万元;第3包为水果、奶、干货及调味品类,约190万元。
本价格为预估发生的配送费用总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且下浮率≥10%。
5.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第1、2、3包分别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备选2家供应商,可兼投并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配送方式及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共5个单位,划分2个片区,交叉轮流配送,每月进行轮换,具体片区划分由甲方明确。
7.价格确定:甲方每半月更新副食品基准价格,并进行公示。基准价格采取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市****
二、需求概况
在普洱市思茅区(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期限为1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向甲方供应肉类、蛋类、水产品、蔬果、豆制品、调味品、冻品类等货品。
(一)配送要求
1.乙方安排一名专职联络人(提供当年有效社保证明)负责该配送的组织、沟通联络。专职联络人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能主动沟通配送情况以及提供意见或建议。乙方应为配送安排专门用于食材配送车辆,不得和其他用途混用,并定期消毒,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无异味。
2.乙方负责配送人员必须具备合法劳动资格,需提交有效期内《健康证》(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定期体检(建议每年一次)。甲方要求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出具有效的合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隐瞒包庇,由此构成的所有缺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要服从部队管理,在指定的路线、车速和时间范围内按要求配送,严禁私自拍摄、录音(像),车辆到达配送点前要关闭行车记录仪等具备拍摄功能设备。
4.乙方为甲方配送时,为保证甲方人员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乙方应克服人为、不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配送到位。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所售食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食品文件要求,乙方应从正规厂家或商家采购原材料及货物,采购时要查看“QS”标识及保质期,按甲方要求提供进货凭证、供货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做好进货台账以便追根溯源。
2.所有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例如保质期12个月,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6个月)。
具体标准如下:
种类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肉蛋类 | 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检疫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有检疫盖章),同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保证提供的冰冻类原材料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符合市场鲜销而未冷冻的肉类。且鲜肉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微黄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切面湿润,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羊肉的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蛋类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蛋壳无霉点。 |
水产 品类 | 水产品必须保证鲜活、无抗生素、养殖地无污染。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鳞鱼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
蔬果类 | 蔬菜类要求色泽鲜亮、整齐、均匀、无碎屑、无霉烂变质、无病虫害、无杂质,应与原有蔬菜色泽一致,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具有原有蔬菜的气味,感官不合格率不能超过3%。水果类:要求新鲜,大小均匀。无霉烂变质,无大的疤痕。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
豆制 品类 | 豆腐、豆腐干、豆泡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简单冲洗即可直接进行熟加工。 |
冻品类 |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 |
调味 品类 | 正规品牌,包装规范,无假冒伪劣产品。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及违约处罚
1.乙方需签订并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甲方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
2.原材料验收由甲方指定验收小组负责(乙方配送人员必须全时在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原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无异议、准确无误后,在《副食品验收确认单》或乙方提供的具有验收功能的制式机打送货清单上签字并填写验收日期,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3.甲方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4.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物资进行抽样检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季度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管理监督。乙方定期将所属基地当季产生主要农副产品信息提供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定采购需求和食谱。乙方确认甲方提供《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审核后方可实施配送供应。乙方无法提供个别商品时,应在收到《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6个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供甲方《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以外的商品,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6.乙方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或将不合格的副食品退回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耽搁甲方伙食单位正常开饭)。重新配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指定时间重新配送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累计三次以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供应副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原材料具有可追溯性,因乙方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食物中毒,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调查,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赔偿责任。若因甲方自身原因,由甲方自行负责。
8.乙方不得将采购配送服务转租,转包,一经核实,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现金、转账、礼品、宴请、回扣、报销费用等)向甲方单位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或谋求不正当利益。甲方亦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五、公示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见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详见附件1),请在公告期内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单位(邮箱****@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3.提出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也不做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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