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潭村五星大圩河道清淤、浚深及护坡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发布日期:**** 16:28
招标条件
靳潭村五星大圩河道清淤、浚深及护坡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淤泥、杂草,并对河岸进行加固处理,包含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内容 |
范围 | 靳潭村五星大圩河道清淤、浚深及护坡工程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1)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 a、合同工程量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120 天(含)。 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原件,该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泰州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16:3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到点击登录查看(姜堰区正脉家居建材广场一期三楼A3001-A3004)或将授权委托书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完成购买(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5: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5:00 |
开标地点 | 泰州市**** |
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靳潭村五星大圩河道清淤、浚深及护坡工程项目已由泰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姜堰区淤溪镇靳潭村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地点位于姜堰区淤溪镇靳潭村,主要施工内容: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淤泥、杂草,并对河岸进行加固处理,包含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工期 靳潭村五星大圩河道清淤、浚深及护坡工程项目 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淤泥、杂草,并对河岸进行加固处理,包含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内容 7.6 25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核,2025年底支付至双方确认价的70%,2026年底付至双方核对确认价格的97%,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1)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 a、合同工程量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120 天(含)。 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原件,该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泰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姜堰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姜堰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姜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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