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粮库4-10号高大平房仓屋面防水工程
发 包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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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25年04月
目 录
第一章 新塘粮库4-10号高大平房仓屋面防水工程发包公告
项目名称:新塘粮库4-10号高大平房仓屋面防水工程
项目预算:163856.32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为32元/㎡,总价最高限价为163856.3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规模及内容:新塘粮库4-10号高大平房仓屋面铺设4.0㎜厚聚脂胎SBS防水卷材,仓库面积合计约5120.51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技术(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书);
项目工期:不高于7个日历天完工,响应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付款方式: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
二、获取文件方式
时间:****至****14时00分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
五、对本次发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全椒县****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2 | 工期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3 | 发包人及联系人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4 |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5 | 资金来源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6 | 采购预算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7 | 服务需求(内容)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8 | 发包方式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发包信息公告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11 | 响应预备会 | 不召开 |
1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供应商对发包文件有疑问,请于****12时前将疑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代理机构或发包人处。 |
13 | 发包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发包人将在****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
14 | 联合体响应 | 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
15 | 发包代理费 | 发包代理费用3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收取。 以上费用由成交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
16 | 供应商要求澄清发包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0.2 |
17 | 最高限价 | 163856.32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18 | 发包时携带的原件 | 响应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手持)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
19 | 发包有效期 | 60天 |
20 | 响应保证金 | 要求响应人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3200元;上述响应保证金,报价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采购人处(现金须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成交的现场退回,成交的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回。 |
21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2份;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发包人同意后,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23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24 | 响应截止时间 | ****14时00分 |
25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 时 间:****14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 |
2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 |
27 | 开标程序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或发包人代表现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28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由发包人组织不少于 3 人评审小组; |
29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
30 |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 |
31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须加盖发包人、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 |
32 | 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数额:成交价的2%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发包单位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
33 |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
二、供应商须知
1.项目概况
1.1本次发包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发包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发包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发包范围:
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发包方式:
4.1本项目发包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发包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6.评审办法:
6.1本次发包评审采用 合理低价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供应商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发包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响应费用
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发包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发包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发包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发包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响应预备会(本次发包不采用)
11. 联合响应(本次发包不采用)
12.发包代理费
12.1本项目的发包代理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13.1供应商一旦报名并查看了本发包文件并参加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发包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发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13.3 所有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都应在按发包文件规定要求递交。
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响应。
13.5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发包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响应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发包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14.本发包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发包文件
15. 发包文件的编制依据
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发包文件。
16. 发包文件的组成
16.1 发包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发包信息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发包人、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发包答疑亦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发包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澄清。
16.4 发包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17. 发包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发包文件发出后,发包人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对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
17.2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7.3发包文件的解释
本发包文件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发包文件的发出
18.1 发包文件、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发包答疑等均应发包人审核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发包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成交(成交)结果公告。
发包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20. 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发包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除发包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下列材料按顺序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21.4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响应报价
22.1响应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3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货物、服务、装卸运、人材机、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发包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成交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发包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响应风险。发包人不再为此次发包支付任何其它费用,且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4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在响应价格中。
22.5响应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发包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3. 响应有效期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60天。
2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发包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24. 响应保证金
详见发包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25.2 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发包人同意后,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1 响应文件的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袋内)。
26.1.1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6.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1.3 未按本章第26.1.1项或第26.1.2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6.1.4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响应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响应文件的提交
27.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发包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将不接收供应商响应。
27.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7.4 发包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2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供应商在本章27.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28.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1.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8.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第(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 标、评审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发包人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9.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响应资格。
29.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点击登录查看 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发包(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情况等;
(4)公布供应商响应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工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多标段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
29.5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发包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审委员会
30.1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30.1.1评审由发包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30.1.2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发包、评审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审委员会应当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
(5)无效标情况说明;
(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供应商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10)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审委员会接受发包人授权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30.6评审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审
31.1 评审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发包人或发包代理单位编写的发包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发包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发包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
31.2 评审办法
31.2.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31.3评审原则:
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1.5评审报告的签署和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31.5.1 评审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31.6.2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1.6响应文件的澄清
31.6.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31.6.2 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审委员会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采购单位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重新评审。
31.8评审过程的保密
31.8.1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2.定标
32.1 成交人的确定
32.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发包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1.2成交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将成交人名单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予以公示。
32.2 成交通知书
32.2.1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2成交通知书须加盖发包人、发包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32.2.3发包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开评审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发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重新发包:
(1) 投投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三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变更交易方式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发包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响应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发包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发包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发包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发包人如不按本响应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发包人、成交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发包人应当按响应保证金的数额对供应商进行赔偿,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成交人如不按本响应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则发包人将废除授标,响应担保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发包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36.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7. 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
37.1发包人不得泄漏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发包人串通响应,不得向发包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9.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40.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41. 询问、质疑
41.1 供应商对发包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询问,发包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发包人。
41.3 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发包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1.5发包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发包人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供应商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3、诚实信用
4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发包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3.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4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招响应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发包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3.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处理。
43.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审纪律,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1.1合理低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发包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低于现场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90%,发包人不予选择,按照次低价确定成交单位,依次类推。如出现二家及以上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相同时,则发包人采取现场抽签决定排名情况。
2.评审程序
2.1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发包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发包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发包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发包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响应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定标的依据。
2.2.3 发包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发包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4.1成交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
2.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发包人和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 响应文件初审
审查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审查资料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检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
诚信响应承诺书;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响应响应表; |
4.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 性 | (1)响应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发包人核准后,按照无效标处理。 |
(2)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标书的完整 性 | (5)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发包文件要求 |
(6)响应文件形式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或优于发包文件要求。 |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或优于发包文件要求。 |
4.2评委会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发包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4.4供应商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发包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
4.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审程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可能会要求有关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审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审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响应数量与发包数量不一致时,以发包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响应函的响应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供应商在系统中确认。供应商拒绝对响应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四 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发包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评审委员会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低于现场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90%,发包人不予选择,按照次低价确定成交单位,依次类推。如出现二家及以上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相同时,则发包人采取现场抽签决定排名情况,确定成交候选人。
五 推荐成交候选人
7. 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1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发包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8.无效响应条款
8.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未按发包文件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发包代理服务的;
(4)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响应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6)联合体响应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8)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9)其它情形,经评审委员会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10)发包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8.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审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响应文件没有对发包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响应报价超出规定的响应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6)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审委员会根据发包文件的规定对发包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响应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审委员会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8)未按照发包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9)响应文件含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发包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
(6)拒不确认评审委员会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审委员会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采购单位核准的;
(8)发包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滁州市南谯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不高于7个日历天完工,响应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4 | 免费质保期 | 不少于五年(具体以供应商承诺的期限为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铺设4.0㎜厚聚脂胎SBS防水卷材 |
6 | 特别说明 | 本项目防水卷材推荐品牌:东方雨虹、大禹、科顺。以上是采购人经前期市场调研确定的主要材料品牌,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主要材料价格,成交单位成交后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其中一个品牌进行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二、SBS 防水卷材铺贴施工方案
(一)工艺流程
1、基层处理
清理基层表面的浮灰、油污等杂物,确保基层坚实、平整、 干燥。 涂刷基层处理剂,以保证防水层与基层粘结牢固。基层处 理剂应均匀涂刷,不露底、不漏涂。
2、附加层材料准备
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情况,裁剪好防水卷材附加层,如阴阳角、管根、檐沟、变形缝等部位的卷材。
3、附加层施工
在防水薄弱部位(如阴阳角、管根、檐沟、预制板缝等)铺贴卷材附加层,确保附加层与基层粘结牢固大面施工将卷材打开释放应力,根据平面弹线位置进行试铺。使用热熔工具对卷材下表面及基层表面进行加热,使卷材表面的沥青发亮至熔融状态。 边烘烤边滚铺卷材,同时用压辊滚压,排出卷材与基层间的空气,确保粘结牢固。
4、搭接处理
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为80-100mm。卷材搭接区应单独封边,采用热熔法进行施工。上下卷材搭接处以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为度,宽度约为35mm且均匀顺直。
5、收边与密封
对卷材边缘进行充分热熔,确保搭接处的粘结质量。使用刮板将卷材边缘溢出的溶胶刮到接缝处,确保接缝处粘结牢固、封闭严密。
6、检查与验收
施工完成后,对防水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气泡、无空鼓等现象。
(二)施工方法
1、涂刷基层处理剂
用长柄滚筒将基层处理剂(冷底子油)涂刷在已清理好的基层表面,并且要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或露底。基层处理剂涂刷完毕,达到干燥程度(一般间隔时间为以不粘脚底)方可施行热熔施工。选用的基层处理剂必须与SBS卷材相匹配。
2、细部处理
对于阴角、管道根部、烟道根以及转角部位等应做附加增强处理,附加层的宽度为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方法是先按细部形状将卷材剪好,在细部贴一下,视尺寸、形状合适后,再将卷材的底面(有热熔胶的一面)用汽油喷灯烘烤,待其底面呈熔融状态,即可立即粘贴在已涂刷一道基层处理剂的基层上,附加层要求无空鼓,粘结率100%,并压实铺牢。
3、弹线
在已处理好的基层表面,按照所选卷材的宽度,留出搭接缝尺寸,将铺贴卷材的基准线弹好,以便按此基准线进行卷材铺贴施工。
4、热熔铺贴卷材
(1)屋面工程卷材铺贴方向,应根据屋面坡度方向而定,在坡度<3%时,卷材平行于屋脊方向铺设,且卷材搭接缝顺流水方向。
(2)屋面工程卷材铺贴顺序:高低跨相毗邻时,先做高跨,后做低跨,同等高度的屋面先远后近,同一平面内先铺雨水口、管道、伸缩缝、女儿墙转角等细部,然后从屋面较低处开始铺贴。
(3)大面积满粘以“滚铺法”为佳,先铺粘大面,后粘结搭接缝。
(4)将整卷卷材置于铺贴起始端,对准基层上已弹好的粉线滚展卷材约1m。由一个站在卷材正面将这1m卷材拉起,另一人站在卷材底面,手持汽油喷灯,待卷材底面胶呈熔融状即进行粘铺。将端部卷材铺牢压实。
(5)起始端卷材粘牢后,持火焰喷灯的人应站在滚铺前方对着待铺的整卷卷材,使喷灯距卷材及基层加热处 0.3~0.5m 施行往复移动烘烤(不得将火焰停留在一处直火烧烤时间过长,否则易产生胎基外露或胎体与改性沥青基料瞬间分离),应加热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至卷材底面胶层呈黑色光泽并拌有微泡(不得出现大量大泡),及时推滚卷材进行粘铺,后随一人施行排气压实工序。
(6)搭接缝及收头的卷材必须 100%烘烤,粘铺时必须有熔融沥青从边端挤出沥青条。
(7)卷材收口:女儿墙、排风口/风道等(如有)立面卷材终端收口应采用特制的专用收口压条(镀锌金属压条)及耐腐蚀螺钉固定(圆形构件卷材立面收口应采用金属箍紧固),沥青基密封膏密封,收口高度一般为不小于 250mm。此做法在保证防水系统的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对延长防水系统的安全使用寿命起到极大的帮助。
(8)检查验收防水层:铺贴时边铺边检查,检查时用螺丝刀检查接口,发现熔焊不实之处及时修补,不得留任何隐患,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卷材运输管理
应避免雨淋日晒,注意通风,贮存温度不得高于 50℃,立放贮存只能单层;运输过程中立放不超过两层,运输时防止侧斜或横压。并用标识牌明示
6、成品保护
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在防水层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须穿软底鞋,严禁穿带钉子或尖锐突出的鞋进入现场,以免破坏防水层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应随时、有序的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有破损、扎坏的地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正确、可靠的修补,避免隐患的产生。卷材防水层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应及时报请总包方、监理方进行验收。
防水层验收合格后,应由总包方及时进行保护层的施工。严禁在未进行保护的防水层上托运重型器物和运输设备。
7、完工后的成品保护
不得在已验收合格的防水层上打眼凿洞,所有预埋件均不得后凿、 预埋件不得后做,如必须穿透防水层时,必须提前通知防水承包方,以便提供合理的建议并进行及时的修补。浇筑砼保护层时,运送砼的小车的腿根部必须用橡胶卷材垫好,并要捆扎牢靠,以免破坏防水层。管根部位要加以保护,施工中不得碰损位移。屋面防水系统运行期间,每年应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屋面积落的树叶等杂物,保证屋面排水系统的畅通。
8、注意事项
基层处理剂涂刷:基层处理剂应均匀涂刷,不得漏涂、堆积。涂刷后应等待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再进行卷材铺贴。加热温度与时间:热熔时应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避免卷材过热烧焦或熔化不足。
卷材铺贴:卷材铺贴时应紧密配合加热的速度和卷材的热熔情况,缓缓地将卷材卷沿所弹的边线向前推滚。
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热熔工具应由专人操作,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措施交底,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布置及警示线划分:提示过往行人,此区域为施工作业区域请绕道而行,并在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标识牌,写明施工位置、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所使用材料及施工方式。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电动工具正确使用。
立面卷材应由下往上推滚施工。基层处理剂涂刷完毕必须完全干燥后方可铺贴卷材。在热熔施工中,火焰喷灯严禁对着人,特别是立墙卷材热熔施工时,更应注意施工安全。五级风及其以上时停止热熔施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
施工合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滁州市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5.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响应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补充条款如下:
1、要求工期:不高于7个日历天完工。每推迟一天,按 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
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履约保证金数额:成交价的2%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发包单位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4、合同签订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工期延误
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
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违约金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 。
6、工程质量
6.1 质量要求
6.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预验收不合格须整改合格,并处以20000元违约金;竣工验收必须合格,否则发包人将处以50000元违约金;承包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7、工程价款的支付
7.1工程预付款:不预付工程款。
7.2工程款支付: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7.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8.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9.合同价款及调整
9.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9.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9.3 结算价=响应报价综合单价*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
9.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
9.4.1 响应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发包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发包代理费用、 验收费用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2.1.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
整: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减少 0-100%或增加 15%以内(含 15%)部分的,执行成交单价;超出
15%以外部分,且原合同内综合单价超出发包最高响应限价中综合单价的,超出部分的工程量
综合单价按照发包最高响应限价中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最高响应限价(成交价和最高响应限
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组价明显错误的予以纠正) 。新增项目单价按照最高
响应限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1-成交下浮率),重新组价价格最终以审计部门审核结算价
为准 。
10.2.1.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
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费调整: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因
发包人要求或工程量的增减必须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价格变动的,应扣减相应的原施
工技术措施费后,按新增项目组价方式,进行措施费调整。由于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增减导致
措施费用变化的,按实调整。
组织措施费调整:按实调整。
11.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2.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五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12.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2.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
(2)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2.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方式: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
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须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13、其他相关要求
13.1 施工时,周边场地、道路、绿化、管线等若被施工方损坏,施工方必须无偿按照原貌恢复。如造成损失,施工方进行相应赔偿。
14、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①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诚信响应承诺书;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⑤响应响应表;
⑥响应函;
⑦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发包人
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_,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响应、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3)诚信响应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响应,不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发包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 我公司 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响应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响应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响应;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响应。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成交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响应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二、如我公司成交,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响应或者成交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响应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发包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
4 | 免费质保期 |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
6 | 所投防水材料品牌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5)响 应 函致: (发包人)
1、根据你方发包项目编号为 的 发包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发包文件的响应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人民币综合单价报价: 元/㎡;响应总报价: 元 的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发包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发包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成交,保证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随本响应书,我方同时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响应书有效期内撤销响应书,或在发包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另选成交单位。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发包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6、我方承诺在发包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供应商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6)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第七章 发包人、代理机构对本发包文件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