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希尔顿惠庭酒店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希尔顿惠庭酒店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790.0万元,私有资金0.0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未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其他资质,但仍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要求具备其他资质,但需满足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刘工 李工 联系方式: ****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联系方式: ****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告知项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