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游客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衢州古城文化旅游区游客中心项目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行政监督部门为 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约275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造价约2386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将文化艺术中心E 座下沉式广场,局部改造为5A 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改造面积约7093 平方米,主要是对内部原有空间进行升级改造,按照5A旅游景区级游客中心的标准进行展陈设计施工、装修设计施工,项目设置母婴室、卫生间、智慧银行、邮政服务等18个基础功能配套及古城光影秀、古城文化体验厅、VR大空间体验和廊道。建设地点: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E 座下沉式广场。
2.2招标范围:衢州市5A 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含竣工图编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总承包管理(含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运营单位移交手续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
2.2.1工程设计范围:衢州市5A 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方案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展陈设计、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专家论证,)、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等内容、竣工验收服务、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陈、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暖通消防末端改造、智能化、场景还原、专业展柜、专业灯光、安防系统、雕塑、艺术品、多媒体数字内容等的所有工程施工,直至通过竣工验收,二年缺陷责任期保修服务、提交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竣工图、竣工资料。
2.2.4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组织专项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试运行服务、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等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 (详见澄清文件) 万元。
2.3建设总工期: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计算工期,90日历天通过竣工验收)。
2.3.1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后15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图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3.2施工工期:7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60日历天通过初步验收,90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
2.4其他: / 。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以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外承担设计的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拟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3.10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拟派); |
2 | 造价投资管理人员 | 1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5 | 施工员 | 1 | 具备施工员上岗证 | |
6 | 质量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7 | 资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8 | 材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设计组 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5 |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6 | 造价专业人员 | 1 |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
7 | 智能化设计人员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8 | 装饰装修专业设计人员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9 | 驻场设计代表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备注 | 注: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交纳,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 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在资格审查中将对相应资格证书及社保予以审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建办市**** 5.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 7.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⑴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⑵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
4.3.2 CA办理:
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
网址:https:****。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
广联达公司联系方式,徐工,****,客服电话:****;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 邱工,****;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 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5 月 26 日09时30分00秒。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
5.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特别提醒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投标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请提前准备)
7.2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衢州市****
联 系 人: 童女士
电 话:****
2025年4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