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大安矿区2025-4-7-1#堆黑滑石矿渣拍卖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大安矿区2025-4-7-1#堆黑滑石矿渣拍卖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大安矿区2025-4-7-1#堆黑滑石矿渣拍卖,挂牌价97,403.85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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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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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广丰区大安矿区2025-4-7-1#堆黑滑石矿渣拍卖,起拍价:97403.85元。评估单价15元/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交付为准。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众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众联国信价评报字【2024】第008号价格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包括含水量、含泥量)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3、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拍卖公司、转让方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实地仔细查看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本次拍卖标的为大安矿开采的黑滑石矿渣,实际数量与评估、测绘数量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交付时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超出部分按成交总价的单价在过磅量达到时补缴,缺少部分按成交总价的单价退款(超出或缺少部分单价计算方式:中标总价除以测绘成果总量)。清运结束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为规范矿山装运现场管理,确保不浪费资源。清转运标的装载、运输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负责监督装载工作,一经发现资源浪费、违规装载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清运工作在拍卖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转让方按10000元/天收取堆放场地租赁费,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装载、运输接受转让方统一调度、指挥,按序装载,严格在拍卖中标区域内装货,超区域装载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报送相关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标的区域内的黑滑石矿渣清运干净至标的下方平台标高(以转让方测绘图为准),不得浪费资源,否则转让方不予验收、不退还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道路运输等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不得超载。如受让方有运输能力的,应提供合法的运输资格复印件;如无运输能力,应委托合法的运输企业负责运输工作,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复印件。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车、运输、存放、使用、交易时,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被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刑事处罚等违法违规情形,所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拒不配合的,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转运时由受让方指派专人负责现场调度和车辆清洗工作,造成道路扬尘等由受让方负责清扫,受让方拒不配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00元/人/天清扫费。 7、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和转让方签订拍卖成交合同,并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拍卖佣金和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缴纳,拍卖佣金以拍卖成交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履约保证金为拍卖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于清运结束且无违约行为后一个月退还(不计息)。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用于抵扣拍卖成交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如数退还(竞拍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拍卖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以单方通知形式解除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标的直接收回再行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其差价由原受让方支付。在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前,若受让方征得转让方同意,拍卖合同继续履行的,自规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价款之日止,受让方需按日向转让方支付逾期应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受让方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方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悔拍的,报名时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等由原受让方承担。若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部分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拍卖竞买保证金部分填补差价,原受让方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拍卖竞买保证金部分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受让方承担不足部分。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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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拍卖情况进行调整,不排除不调整增价幅度的可能性,请各位参拍人知悉!) 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和转让方签订拍卖成交合同,并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拍卖佣金和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缴纳,拍卖佣金以拍卖成交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履约保证金为拍卖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于清运结束且无违约行为后一个月退还(不计息)。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用于抵扣拍卖成交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如数退还(竞拍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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