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低温余热清洁供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一钢铁低温余热清洁供热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八一钢铁低温余热清洁供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概况:通过回收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厂区的余热,向钢城片区及厂区、西城热力三公司、
四公司、五公司区域集中供热,在供暖初末期替代蒸汽、燃气等高品位的能源消耗,降低供热成本,
提高了供热系统的热能利用率。计划总供热面积 950万平米,预期总热负荷为 440.0MW。
2.4 建设规模:计划总供热面积 950万平米。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 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采购工作
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设备采购、协调、试验、并网验收、联合试运转、
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档案验收、工程结算、配合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8 工期要求: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
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须具有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
(2)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牵头;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按其职责分工承担的工作范围应符合本项目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
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
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
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
电话:****或 ****(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
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
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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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机关 4楼
联 系 人:哈依沙尔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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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总部基地 18区 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郭军强
联 系 电 话:****、66
电 子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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