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房屋吊顶改造及旗台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一、项目名称
某部房屋吊顶改造及旗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某部工作用房内三个房间共60平方米左右吊顶进行改造,库房加装隔墙、门并改造20平方米左右吊顶,淋浴室加装门及隔断,两个场区****
(二)项目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本溪市。
(三)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99310.18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三)报价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发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工程产品需提供一年质保期,在此期间出现的非人工问题需免费给予维修解决。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至****,及2025年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与我部联系人确认具体内容。
(二)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将以下材料完善后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彩色扫描打包发至邮箱:
1.有意参加谈判的回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当天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8.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六、竞谈文件的获取
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发送竞谈邀请函,按照邀请函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获取竞谈文件。
七、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先生/宋先生
电话:****/****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