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枢纽建设中心办公楼绿化租摆项目
电子比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宁波枢纽建设中心办公楼绿化租摆项目进行电子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电子比选。现将本次电子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标段号:标段一。
1.2项目名称:宁波枢纽建设中心办公楼绿化租摆项目。
1.3采购内容:宁波枢纽建设中心办公楼绿化租摆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采购预算:约11万元,具体以实际租摆数量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3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比选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比选期间内)。
2.4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成交候选人后,采购人在中选公示前,将对预成交候选人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采购人将取消其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2.5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3:00时止(北京时间)。
3.2比选文件费用 0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如有补充的比选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5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比选申请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电子响应文件。
四、比选保证金:
4.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 (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3 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则应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电子比选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电子比选文件和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的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3比选活动准备: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日前确保完成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正式注册。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上传响应文件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比选活动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4011/)、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小组
监督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王哲东、顾宁、刘丹
联系电话:****
地址:宁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