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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

安徽六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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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时间: 2025年5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资格

(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磋商程序

(六)评审及异常情况处理

(七)报价响应及答疑

(八)合同的签订

(九)澄清及变更

(十)验收

(十一)质疑

二、采购合同

三、采购需求

四、评分标准

五、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附件一 报价单

附件二 供应商基本信息

附件三 磋商授权书

附件四 磋商响应函

附件五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六 响应情况表

附件七 相关服务承诺函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九 联合体协议

附件十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项目编号:****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8 万元

6、最高限价: 28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内容见公告项目采购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抽查于****前完成。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 点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六安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此项目来源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标类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0 点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3、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六安市裕安区义利康大厦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10 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六安市裕安区义利康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1995643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义利康大厦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义利康大厦6楼

3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30天

4

项目类型

服务类

5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项目

6

项目编号

****

7

付款方式

技术评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按照供应商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数量支付一次; 项目完成后按照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数量付清余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抽查任务提交成果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金额。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磋商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8

服务期

技术评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抽查于****前完成。

9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收取)。以上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0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11

勘察及对接

请各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自行勘踏,采购人免费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对接协调服务。

12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 份正本, 3 份副本。壹份带有公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PDF文件(U盘);电子文件应单独封装在信封内(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所投项目编号、包号信息)。响应文件电子文件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电子文件U盘是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概不退还。(响应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需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成册。

13

递交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2、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标现场递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4

备注一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时磋商小组应当按照下列第3条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对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15

备注二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16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采用

17

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1%-2%(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现就提醒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并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得有提供虚假资料、挂靠、借用资质等虚假投标行为。 三、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暗中串通投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骗取中标。 四、正确对待评标结果,依法维权。不得以捏造、伪造或主观推测的结果为证据举报、反映相关当事人,发泄私愤,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五、整个交易活动期间,如果有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

(二)供应商资格

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

1、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信息;

3、磋商授权书;

4、磋商响应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6、响应情况表;

7、相关服务承诺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联合体协议;

10、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可以合并装订;

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3 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样式标记;

1.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招标代理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2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2.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迟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五)磋商程序

1、磋商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磋商小组。

2、在掌握了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磋商现场签到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3、磋商是分别单独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4、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最终采取多少轮磋商,由磋商小组视情况而定。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6、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六)评审及异常情况处理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重新组织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告。

4、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期:

询标内容

(由评委填写)

投标供应商的意见

(作出确认或说明、纠正、补充、承诺等意见)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

结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代表的

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人员

意见

各监督人员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七)报价响应及答疑

1、响应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项目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自行对采购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了解和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八)合同的签订 1、质疑期内如未接到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总价的10%。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澄清及变更

磋商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十)验收与验收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十一)质疑

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3被质疑人名称;

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

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二、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自行拟定)

三、采购需求

工作内容:

(一)技术评审

(1)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安徽省、六安市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裕安区水利局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

(2)对生产建设单位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受理,同一个项目涉及安排多场审查,按审查次数结算,若未通过审查,按照项目单价结算费用。

(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施工工艺及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隐患程度和项目规模及复杂性,确定安排评审专家的类型、数量和是否需察看现场(至少有2名省级水保专家库专家)。对设有大中型弃渣场、涉及生态红线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复杂性的项目必须现场察看。

(4)根据裕安区水利局技术审查任务安排,及时提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会议安排表,通知参建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并提前3天将报告书送至每位评审专家,会前初拟审查意见。

(5)组织评审专家察看工程现场。

(6)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议。整理归档每宗生产建设项目评审会议资料。

(7)对按专家意见修改形成的报批稿进行技术复核(时间2天),复核通过的出具技术审查同意意见。

(8) 督导方案编制单位,按要求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录入生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资料。

(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

抽查对象为县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的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各一个),抽查范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审批的项目(以前各级抽查过的项目不再抽取),共10个。

(1)抽查内容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文件是否有效;项目名称与立项文件是否一致;项目内容是否完整。

2)水土保持敏感性评价。选址(线)是否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应避让的区域,是否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评价是否合理。

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目标。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是否正确,防治目标是否全面,六项指标值的确定是否满足GB/T 50434和项目实际等的要求。

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项目组成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是否合理。

5)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土石方有无重大挖填漏项,土石方等基础数据是否存在重大错误;表土剥离是否正确,表土有无单独平衡,利用方向是否合理;多余土石方有无综合利用方案且是否合理;综合利用途径是否明确且有支撑性材料,废弃方有无落实弃渣存放地;借方来源是否落实或合理,且有支撑性材料。

6)弃渣场选址。弃渣场位置是否明确、选址或堆置方案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有无在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设置弃渣场区域选址;选址有无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确认函或相关支撑性材料。

7)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体系。防治分区是否规范与合理;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是否完整或者措施体系是否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位置是否明确;弃渣场级别和挡渣、截排水等水土保持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是否明确或是否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标准。

8)其他。是否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的格式和内容是否满足相关要求;附图是否完整、规范;报告书编制质量是否差,包括是否粗制滥造、是否存在严重抄袭和拷贝、关键数据低级错误等情形;对于补报方案是否附水土保持督查整改文件。

(2)程序和方法

根据裕安区水利局提供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县****

备注:

1、项目技术评审每项限最高价14000.00元(报价含交通、专家评审、场地等费用,但不限于以上费用)本项目合同期内预计评审项目数量为16个,根据实际评审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抽查任务10个项目,单个项目最高限价5000.00元;

3、实际支付价格=中标单价*实际项目个数。

四、评分标准

1、本次磋商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商务(报价)权重 10%,经评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得 10 分。其他供应商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最后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商务评分标准

供应商资质、资格、认证

1、供应商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2、供应商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注:①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0-10分

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1、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①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开标当月不算)社保证明材料。

0-10分

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自****(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承担过一个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服务项目业绩,得15分;本项满分3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或者协议)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者协议)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0-30分

技术评分

技术分(40分)

1、评审工作大纲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好得 4~5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评审依据全面、符合各项标准、规范,评审方法科学合理,好得 4~5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评审计划安排可靠、时间合理、能满足评审要求,好得 4~5分,较好得 2~3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评审程序科学严谨,符合规范要求,好得 4-5 分,较好得2~3 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有合理的评审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并有完善的制度,好得 4~5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对策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好得 4~5分,较好得 2~3 分,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项目服务响应迅速, 承诺在接到任务后可在2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能够妥善解决问题的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0-40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 10 %×100

0-10分

2、技术标分汇总方法:对某一供应商的技术标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技术标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

3、得分汇总

(1)将每个有效磋商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磋商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按照有效磋商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第 包

供应商: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报价单

供应商基本信息

磋商授权书

磋商响应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响应情况表

相关服务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联合体协议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附件一 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价

小计金额(元)

1

2

3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二 供应商基本信息 附件三 磋商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编号: )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职 务: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件四 磋商响应函

致:XXX(代理机构名称)

1、根据项目编号: 号磋商公告的内容,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磋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件五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件六

响应情况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

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承诺

偏离说明

1

技术响应

2

付款响应

3

服务期响应

4

其他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付款及服务期等均应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附件七

相关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中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附件九 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与 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磋商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磋商工作。

二、 为本次磋商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磋商。主体方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磋商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采购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成交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成交,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七、未成交,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五、二轮报价单

致:点击登录查看

1、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愿在第一次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基础上,再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清单中的单价根据总价同比例下浮。如果我方成为成交单位,投标总报价为本项目采购需求范围内全部内容,该费用不再调整。

2、其他部分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各供应商单独备足空白“二轮报价表”,用于第二次报价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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