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
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
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
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此外,还包括违规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不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违规实施行政检查、未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未制定或超出本单位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未按要求优先采取“无扰检查”方式、实施检查未出示行政执法证、省市县不同层级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违规实施重复检查、未向检查对象出示检查码和检查通知书、未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未按规定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四)乱查封问题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
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还包括违反规定乱摊派,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
(七)运动式执法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以“集中整治行动”“突击检查行动”“专项治理行动”代替日常监管,存在“一阵风”、治标不治本、形式主义等问题。
(八)“一刀切”执法问题
行政执法缺位,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对本领域本行业所有经营者普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现象的问题。
(九)简单粗暴执法问题
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等问题。
(十)其他问题
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还包括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问题;应当答复的不答复、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执法不作为问题。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巴马瑶族自治县****
(二)电话举报。举报电话号码:****。
(三)电子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注意事项
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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