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氧气、乙炔工业气体”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氧气、乙炔工业气体”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氧气、乙炔工业气体”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及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公告内采购明细
二、相关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氧气符合GB/T 3863-2008标准及要求。氧含量:大于等于99.5%。水含量:无游离水。
2.乙炔符合GB6819-2004标准及要求。纯度:大于等于98.0%;水分含量:不得大于1L/m3;丙酮含量:应不大于45g/m3。磷化氢、硫化氢实验硝酸银试纸不变色 。
(二)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提供各类含盛装有合格气体的工业气瓶,包括氧气瓶、乙炔瓶及其中所含气体等。氧气气瓶符合GB/T 13004-2016规定,气瓶静止压力≥12Mpa±0.05,用后保留≥0.2Mpa余气。并提供气瓶年检合格证明,保证气瓶在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乙炔气瓶符合GB13076-2009规定,并提供气瓶年检合格证明,保证气瓶在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
2.气体灌装供货期间气罐必须达到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1Mpa; 乙炔压力不得低于1.8Mpa。
3.气瓶安全附件必须完整,气瓶严禁存在安全使用的缺陷,如瓶体变形、机械损伤或严重的腐蚀等。瓶阀无泄漏,受损等。杜绝氧气瓶、乙炔瓶粘有油脂。
4.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环保热源钢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提供的环保热源钢瓶必须经过年检验合格。保证所供环保热源钢瓶的三项标识,(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注册等级钢印代码)齐全,保证钢瓶的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每个环保热源瓶必须有检修标记防震圈、钢瓶安全帽。
5.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近两年内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商需提供24小时服务,收到我方气体需求后,需在我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内交货,保证交货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所需安全配件无缺漏。
7.售前售后服务要求: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8.在供货商供货期间,若出现气瓶质量不合格,因此对生产工作带来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供货商承担
三、供货地点
全年按月分批入库,到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管内机械化车间、古营盘线路车间、集宁桥梁车间、综合车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利益冲突。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C、D级的供应商,报价单位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 11:30至**** 11: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10:00,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点击登录查看材料科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1.定于****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点击登录查看材料科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2.开会时请携带报价文件。未按时参加采购会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报名成功后,且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评审会议的报价人,在采购评审会截止日期前两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材料科邮箱。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弃标函包括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材料科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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