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真西寺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与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为准,项目名称为:清真西寺维修改造工程
更正日期:****10时4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志国。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清华路(街)8甲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