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房建项目-金林服务区左侧、金林服务区右侧土建基础、主体及屋面等施工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说明内容:系统收取保证金,文件内容出错,现进行内容更正
原招标公告:6.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现更正为:6.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6.1保证金金额:60000.00 元人民币;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13时30分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询比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按时并足额一次性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 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获得的银行账号均不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 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非本单位基本 账户转出的均视为无效交纳,其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2 不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拒绝履约签署合同;
6.3 退还保证金的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成 交通知书发出后5 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全额退还。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