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域污水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原位扩容,塘桥污水处理厂二期生化池进行工艺技术改造,金港污水处理厂一期膜池、张家港市第一、第三、城南、锦丰、乐余以及常阴沙污水处理厂内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 2.3 招标范围: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原位扩容,新增4万立方米/日沉砂池、6万立方米/日中间提升泵房及6万立方米/日的处理池,中水回用工程,施工估算价2900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001002 | 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原位扩容,新增4万立方米/日沉砂池、6万立方米/日中间提升泵房及6万立方米/日的处理池,中水回用工程,施工估算价2900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 30.0 | 5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8时30分至****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15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 11.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张家港市**** | 地 址:张家港市****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刘羿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63.com |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 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 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 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的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 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 定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 定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 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项规 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项规 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 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2项的 规定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3.2.2条所列情 形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监理方案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质量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对于危重大项目有专门的质量控制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质量控制方案; | 4.0 | | 进度控制方案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 安全控制方案 | 安全监督管理目标是否明确; 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 | 2.0 | | 各营运商施工协调 | 协调方法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具体措施 | 1.0 | | 信息管理 | 信息传递途径是否流畅、查阅是否方便、资料是否齐备等 | 2.0 | | 针对性监控重点及难点 | 针对性是否强、措施是否具体、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理项目安排是否齐全 | 2.0 | | 合理化建议 | 是否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是否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 | 1.0 | | | | 项目管理机构 | 总监 | 1、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以职称证书为准) 2、执业年限:在 5 年以上(含 5 年)的得 2 分。(以获得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 4.0 | | 监理机构人员数量(不含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2人。 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只需附承诺函)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10.0 | | 监理机构人员职称(不含总监) | 监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2.0 | | | 综合标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 ****(含)以来完成过施工单项合同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有一个得 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 | 4.0 | | 设备、检测仪器 |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至少各 1 套(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扫描件)。 满足以上数量要求得4分,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4.0 | | 投标人信用标 | 投标人信用标=信用评价分×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2%。信用评价分按照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 | 2.0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0.0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54.0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监理大纲:20分 总监:4 分 监理机构人员:12 分 企业评价:0 分 类似工程业绩:4 分 设备、检测仪器:4分 总监答辩:0 分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2 分 投标报价:54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每档按 1% 计。。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Q值=80%。(Q≥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