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对口腔科高速手机进行院内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口腔科的高速手机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 口腔科高速手机(五年质保)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了缓解高速手机在消毒期间出现周转困难的问题。故申请采购 55 部高速手机。
2. 交付地址:保定路230号6号楼口腔科门诊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明、信用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63.com(格式:XXXX项目-XXXX公司-XXX联系人)。经审核合格后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谈判。
注:响应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报名截止时间:**** 16:00:00。超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上会时间:**** 8:15: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保定路230号8楼 会议室。
2、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标书正本电子扫描件出席竞争性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官网( https://www.stcmih.com/)—医院动态—招标公示栏目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人:刘老师 |
电话:****-5249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