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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楼面琉璃瓦更换及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通过本次招标,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4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至****,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城丽都3#楼点击登录查看501室会议室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磋商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鹤城丽都3#楼点击登录查看501室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1315959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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