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字协同教育教学交流研讨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渭南市 | 公告时间 | **** 17:41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主任 吝科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渭南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数字协同教育教学交流研讨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202****)-文件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协同教育教学交流研讨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申请人资格要求3——(3)由原“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并进行电子签章。”更正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渭南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吝科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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