碲化镉农光互补光伏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碲化镉农光互补光伏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本项目P16中投标须知前附表4.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包括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澄清为: (1)招标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或开标现场被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账户。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收取方负责保管,并办理退付手续。 (3)如有异议、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