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公安局新建人脸抓拍设备及龙门架卡口设备项目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达孜区公安局新建人脸抓拍设备及龙门架卡口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达孜区公安局新建人脸抓拍设备及龙门架卡口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达孜区公安局新建人脸抓拍设备及龙门架卡口设备的的采购、运输、供货、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1年。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00时00分 至 **** 00时0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供应商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五、开启 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谈判响应文件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5.本项目全程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后办理 CA 证书,以便后续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并上传至系统。 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或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办理CA 证书流程进行线上办理,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fwzxlx/33175.j 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7.本项目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8.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