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服务期限延期处理,在施工合同的保险期限内工程尚未完工,经投保人申请,本项目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可免费自动延期12个月”修正为“服务期限延期处理,在施工合同的保险期限内工程尚未完工,经投保人申请,本项目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可免费自动延期6个月”。
2、原合同条款保险责任:“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20万元;附加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12万元”修正为“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10万元;附加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11万元”。
3、原合同条款保险责任:“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医疗保障:意外身价保障或者高残保障30万,意外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3万元”修正为“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医疗保障:意外身价保障或者高残保障40万,意外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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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