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G354安义东互通至鼎湖镇段公路改建安义县****
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G354安义东互通至鼎湖镇段公路改建安义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G354安义东互通至鼎湖镇段公路改建安义县****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昌市安义县凤凰大道凤凰安居花园西南侧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昌市****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监督部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昌市****
电话:****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或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 分 主要人员: 28 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 绩: 6 分 奖 项: 6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 9 位,小数点后第 10 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方面(包括不仅限于:结合区****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对本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完善、层次分明,完全符合得13.1-15.0分;内容扎实、层次基本分明,基本符合得11.1-13.0分;内容一般得9.0-1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对本招标项目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完善、层次分明,完全符合得4.4-5.0分;内容扎实、层次基本分明,基本符合得3.7-4.3分;内容一般得3.0-3.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完全符合得4.4-5.0分;内容扎实、层次基本分明、措施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得3.7-4.3分;内容一般得3.0-3.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完全符合得4.4-5.0分;内容扎实、层次基本分明、措施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得3.7-4.3分;内容一般得3.0-3.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注:技术建议书得分为评委打分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打分平均值。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2) | 主要人员 | 28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10分 | 满足附录4“项目负责人”要求得7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其中一项加1分,最多加3分; 评审依据:提供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费证明,提供任何一种均可)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 | |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 | 18分 | 满足附录5“分项负责人”要求得11分 (1)拟派各分项负责人具备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派各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拟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费证明,提供任何一种均可)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0.5,E2=0.3;投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值,小数点后第四位数值四舍五入。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6 分 | 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 6分 | 满足附录2“业绩要求”的得4分 (1)近5年(指****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承接过1项6.1公里及以上,公路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满足资格要求后,每多提供一项类似公路设计项目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下2项以上(含2项)证明材料:(1)工程设计合同;(2)主要施工图;(3)中标通知书;(4)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
奖项 | 6 分 | 投标人获奖 | 6分 | 按下列标准计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计2分;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计3分;本项满分3分。 (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的,计2分;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的,计3分;本项满分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扫描件。 注:(1)省级奖项指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国家级奖项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奖项类别不做要求)或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公路交通优秀勘察设计奖; (2)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指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 ||
履约信誉 | 5 分 | 信誉 | 5分 | 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价年份:2020-2023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最高获得过AA评价的计5分,任意一个年度最高获得过A评价的计2分,本项满分5分。 评审依据:提供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设计企业相关评价截图,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