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1铜鼓县****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S221铜鼓县****
2.预算金额:704000.00元。
3.项目供货地点:铜鼓县****(铜鼓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旁)。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范围:水泥材料采购。
三、水泥(材料)采购清单:
材料名称 | 规格 | 供货地点 | 暂定数量(T) | 备注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 P.O 42.5 | 铜鼓县**** | 1600 | 本项目材料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四、计划供货期: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或供完所需全部用料为止,具体以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水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水泥厂家的授权书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水泥制造商或经销商还须满足:具有足够的散装水泥运输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铜鼓县****
3.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铜鼓县****
八、开标
1.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铜鼓县****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网(http:****)网上发布信息。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2.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铜鼓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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