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控﹒长宁太和A区(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示范区部分园建劳务采购询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就长宁太和A区(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示范区部分园建劳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城控﹒长宁太和A区(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示范区部分园建劳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仿石铺装、沥青铺装、水景、景墙、台阶、铁艺栏杆、玻璃栏杆、路缘石、足球场看台挡土墙等图纸包含的所有劳务内容。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工期:45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上截图);
4、近三年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投标控制下浮率:8%。(以最终审计结论为计算基数,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采购控制下浮率,低于投标控制下浮率的为废标。)
八、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九、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理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含3人),采购人纪检部门对询价过程进行监督。
十、成交原则:
1.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进行询价。
2.项目报价应包括承包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下浮率进行报价,询价小组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将作无效处理。
3.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询价小组依据各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比的最终依据,按有效的最低总价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一、主要合同条款:
为统一园林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乙方在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应先进行自检,再由甲方施工人员检查后,最后申请业主代表、现场监理代表及相关责任单位代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由此返工发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清除退场,一律不予办理结算,所完成工程量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4、对结构缺陷修补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复。
5、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0%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月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次的违约索赔。
8、乙方在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对于出现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酌情进行违约索赔处理。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应先进行自检,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补。如因乙方原因需要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不能全部服务合同内容(逾期超过24小时视为不能服务),从而影响采购人按期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在服务前与采购人协商,供应商供应能力仍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产生负面影响的,采购人视为“第十二条,第(二)条供应商违约责任中,第1条,供应商不能服务”,并按该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
3.供应商因单项货源短缺或因单项质量无法满足要求而导致影响项目质量、进度无法满足实际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比例为合同总额的10%,由采购人从结算额中扣除。
4.供应商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5.遇项目分期、分段、分部位实施的特殊情况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若无法满足供应要求,将视为“第十二条,第(二)条供应商违约责任中,第3条,并按该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全额返还相应价款,且不承担任何由于解除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应商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
(1)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双方达成的延长期限内,按照其上述约定完成具体项目的。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日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3)供应商未取得采购人同意,对项目进行分包,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的。
(4)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6. 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结算原则
1、暂定合同价为 元,结算时以业主(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审计结论中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价款×(1-中标下浮率)办理结算。
2、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根据总合同约定及工程项目资金回款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向乙方支付。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挂账。(若无法开具9%的税票,不足9%的税票结算时从结算总额中扣除差额部分税金。)
十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价总额的5%。
2、履约保证金的扣留:签定合同之前直接上交财务。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履约完成后,十天内付清。
十五、采购代理: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的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公司。
十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荆门城控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jmck.etrading.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注册登录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项目中提交的报名资料须包含询价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内容,并下载询价文件。
十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3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后,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送至漳河新区双喜大道双喜大厦1#楼1楼11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拒收。
2、送达截止时间:****16:00时(北京时间)。
十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荆门城控电子交易平台http://jmck.etrading.cn/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杨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