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矿产资源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矿产资源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计划开展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屯昌)矿产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屯昌)淹没区,分为5个地块,总面积约100亩,涉嫌事由为超越政府处置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范围采挖造成矿产资源损害。
二、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屯昌)矿产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7:30止,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屯昌县****点击登录查看306室。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密封后盖章(封面上注明报名内容、单位、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或邮寄)到点击登录查看。
四、报价上限
本次报价上限为10万元,报价超过10万元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只能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具备矿产资源损害类司法鉴定许可证;有良好的行业信誉;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提供材料:1.报价函;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网页截图。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联系咨询。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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