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11:31
各县(自治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推动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2025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毕节市申报专区(网址:http:****)(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18:00。5月16日9:00开放“管理系统”,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8:00;各县(自治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填写、提交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及承担单位,需通过“贵州****http://zwfw.guizhou.gov.cn/)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个人及单位等涉及申报条件的信息。
(二)申请人申报。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三)承担单位确认。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承担单位,承担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选择归口审核单位进行推荐。
(三)归口单位初审核实。各县(自治县、市、区)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县(自治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初审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完成签章并上传至管理系统,通过管理系统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推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省管在毕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
(四)审核论证。市****
(五)公示。市科技局对2025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成立的立项实施。
三、支持方向
此次项目申报分四大类:一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报内容主要围绕毕节市农业种质资源、农业机械化、中药材产业发展、水产产业发展、大数据产业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创新能力。二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含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市级科学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库建设。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企业。四是产业和社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主要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等创新主体自筹经费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上述方向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3。
四、相关要求
(一)支持方式。2025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的方式,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支持经费根据拟立项项目情况统筹安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每个支持科技经费不超过20万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市级科学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无资金支持)。高企培育专项项目2025年无经费支持,纳入2026年预算择优支持。产业和社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采用申报主体自筹建设经费方式支持。
(二)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创新平台建设不超过3年),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
(三)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须运行管理规范,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研发能力。
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外创新平台在毕设立分中心或联合共建市****
3.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须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能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能确保科研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5.申报单位无不良记录。2024年以来曾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科研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各申报单位须提交盖章承诺书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四)项目主持人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长时间在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主持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职在职人员(申报时,项目主持人须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企业项目主持人可适当放宽条件。项目主持人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下可作为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内,同一名推荐专家只能推荐1个项目。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相关申报条件予以适当放宽。
(五)需审批和禁止事项
1.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科研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2.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承担有市级科技项目,且项目到期还未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再次申报。
4.项目申报资料不得标注内部资料、秘密等字样,涉密项目请直接联系市科技局,按涉密规定报送。
五、项目申报咨询
1.管理系统咨询、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产业和社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报事项请联系战略规划科,联系电话:****。
2.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平台申报事项请联系平台管理科,联系电话:****。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事项请联系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
4.科学家工作站申请备案请联系科技人才科,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7.毕节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基础研究、科技支撑、成果转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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