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特水厂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13:05:54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 17:00:00
咨询截止时间:**** 15:00:00
价格开启时间:**** 17: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专项法律服务 | 商务及鉴证咨询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天津建材集团本部 |
收货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体育中心街道天津市****
┃详情描述
一、项目概括 (一)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公司) (二)采购内容: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院水泥研究所天津市联营特种水泥厂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特水厂案)代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律师服务费用以“风险代理”模式计费,无基础费用。其中, (1)若申请人全部或部分诉求被支持,则不向律所支付代理费用; (2)若申请人全部诉求被驳回,则向律所全额支付风险费用; (3)若仲裁裁决前申请人撤回申请并不再另案提起的,或与公司达成调/和解的,支付1%风险费用。 风险代理费用由律所报价,并纳入评分标准, (四)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案件概况:****申请人天津万事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事兴集团”)与被申请人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建材集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申请人受让被申请人建材集团转让的下属企业中国建筑院水泥研究所天津市联营特种水泥厂(下称“特水厂”)整体资产(下称“案涉交易”)。资产转让范围包含位于特水厂厂区东侧的特水厂职工宿舍房产28户(房权证蓟县字第****号)。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一、二》,明确被申请人建材集团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将转让标的企业清场(即办公用品及人员搬迁完毕),负责拆除地上物(不包括职工宿舍)。****特水厂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始终对合同解读存在争议,截至目前上述28户职工宿舍房产处于未腾空状态(2012年,该案件预估可能涉及腾退费用约700万元)。并且,根据案涉交易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针对纳入资产转让范围的特水厂职工宿舍,其房权证蓟县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原房产合计建筑面积12086.9平方米,但实际上特水厂自1994年以来已向职工出售产权20户(建筑面积合计921.59平方米),最终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实际职工宿舍房产建筑面积11165.31平方米。据此,申请人主张:1.裁决被申请人负责腾清房权证蓟县字第****号权属登记证项下28户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1165.31平方米);2.裁决确认房权证蓟县字第****号权属登记证项下已出售的20户职工产权房产(建筑面积合计921.59平方米)未纳入资产转让范围;3.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采购需求 2.参与特水厂案的调解与谈判; 3.拟定、审查、修改与特水厂案有关的法律文书、协议书等; 4.对特水厂案所涉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有效存续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2.响应人最近3年以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不良记录; 3.符合仲裁回避要求; 4.可接受收费标准和方式条件; 5.响应人应至少委派1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委派律师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 6.拟委派律师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按照操作提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法律合规部: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郭纯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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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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