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基金运行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等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
7.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涉及职业骗保人的欺诈骗保行为
1.“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2.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
3.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
4.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5.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涉及医保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对巡察、举报、上级交办的重点线索等不予处理或处理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向被监督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监督检查敏感信息,徇私枉法、包庇纵容。
2.办理参保业务工作中,违规为尚在医保待遇等待期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办理医保业务不按规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拖延、推诿刁难;在医保定点资格准入认定中,不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
3.履行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不到位,在医保基金结算清算、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审核不严,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松懈,医保经办机构制度不健全、内控有漏洞导致医保基金安全存在隐患,无正当理由克扣、拖欠医药机构医保资金。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上述违法行为中,党员和公职人员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的问题。
二、征集方式
即日起至****,可采取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
受理单位 | 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9:00--17:00) | 电子邮箱 | 来信地址 |
济南市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历下区医保局 | **** - 4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市中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槐荫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天桥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历城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长清区医保局 | **** | ****@163.com | 济南市**** |
济阳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济阳区市民中心六楼636室 |
章丘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莱芜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钢城区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平阴县医保局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商河县医保局 | **** | ****@126.com | 济南市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B区二楼医保局办公室 |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医疗保障办公室 | **** | ****@163.com | 济南高新区**** |
南部山区**** | **** | ****@jn.shandong.cn | 济南市**** |
起步区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办公室 | **** | ****@jn.shandong.cn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民中心205室 |
三、有关事项
1.反映问题线索需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2.反映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点击登录查看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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