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池区****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一、项目内容“ 5、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玖仟玖佰伍拾捌元捌角陆分 ,(小写):899958.86 元。”现修改为“5、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玖仟玖佰伍拾柒元玖角伍分 ,(小写):919957.95 元。”。
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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